「數位保險」取代「純網保」 金管會彭金隆鬆綁申設 預計2025年5月上路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26日宣布數位保險公司的政策規劃方向,取代原有純網路保險公司規定。(圖片來源/金管會線上記者會直播截圖)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上任後拋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施政目標,不僅擬在高雄設立金融專區,也接連鬆綁不少政策,像是放寬銀行申請財管2.0業務門檻、開放台日跨境ETF相互掛牌等。26日彭金隆再度對外宣布,將開放「數位保險」公司申請,並進行多項鬆綁,取代了原先的「純網保」規定,預計2025年5月就可以正式對外公告、開放申請。
彭金隆指出,確實已有業者表達高度的申請興趣,由於這次開放幅度比過去「純網保」已截然不同,未來金管會對於數位保險公司的要求是希望具備一定比例的獨特創新能力,他強調,「台灣不缺保險公司,但是我們缺創新對未來有前瞻性的保險公司。」
「數位保險」取代「純網保」,銷售商品不必全數創新、達15%以上
事實上,過去金管會在2022年就開放純網路保險公司的申設規定,期間雖有中信網路產險及福爾摩莎產險2家業者遞件,但最終遭到金管會緩議及駁回,因此金管會在今年1月決定暫不開放純網路保險公司申設;彭金隆上任後則重新檢討,改為開放數位保險公司,並進行法規鬆綁。
這次推出的數位保險與過去的純網保相比,具有幾大變革,首先是在名稱上,從純網路保險公司改為數位保險公司,彭金隆解釋,數位保險公司並非完全是以純網路為限,且實務上保險難以完全以純網路方式運作,因此在定義上也遵循國際上通稱的數位保險公司。
彭金隆也說,過去開放「純網保」時,基於市場區隔的目的,希望產險銷售創新型商品為限、人身保險銷售保障型商品,但以台灣的保險市場規模,若全部都只能做創新型或保障型商品,恐不利於永續經營及市場規模擴張,因此未來的數位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不會只限於銷售創新型或保障型商品。
彭金隆也進一步說明,金管會將規定,申設數位保險公司者,其運用金融科技或數位技術提供創新型保險商品及服務,須達一定比率,以確保新設公司具備一定創新能力,「我們初步規劃一定比率須達到15%,作為核准考慮,但會按照實際情況來做調整。」,例如創新型服務商品的保費收入須達到15%。
另外,過去「純網保」要求不能有實體的營業據點、也無法透過實體通路進行銷售,但現行實務上很難以純網路方式運作,因此未來金管會也不再限制業者一定要純網路,也允許有實體通路或服務據點。
調降最低實收資本額、發起人條件刪除純網保時代規定
除此之外,針對數位保險公司也調降最低實收資本額,根據法令規定,產、壽險公司的實收資本額申設門檻均為20億元,先前金管會開放純網保時,壽險公司維持20億元、產險降至10億元,彭金隆說,上次已有差異化處理,這次希望有更大彈性,因此壽險公司降至10億元、產險降至5億元。
在發起人條件方面,過去純網保時代規定,限制發起人中應有金融機構及金融科技業者、金融機構合計持股應達40%以上,且金融機構當中應至少有一家保險公司或金控的保險子公司,其持股要超過25%;但數位保險公司在發起人條件規定則刪除純網保時代的規定,而是改以「發起人是否具備經營保險公司的專業及長期經營能力」,作為審查要求。
不訂定申請設立許可期限、不限制申請家數,彭金隆:讓市場有更多時間準備
另外,也開放國外數位保險公司來台申請設立分公司,只要符合近5年具有健全業務經營績效與安全財務能力,以及無重大違規遭受處罰紀錄;實收資本額逾20億元以上或信用評等達一定標準以上的國外數位保險公司,可申請在台灣境內設立分公司。
彭金隆強調,考量新創投資團隊組成需要較長時間準備與商議持股比例,因此也規劃不訂定受理申請數位保險公司的期限,讓市場有充分時間籌組經營團隊,並規劃可行的營運模式,「不會限時、也不會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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