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桃園互惠 跨市火化不加價

保障民眾跨縣市使用殯葬設施權益,新北市與桃園市達成共識,15日起取消雙方市民遺體火化加倍收費規定,互惠後1具遺體火化費用皆為2000元,不受非設籍該市之亡者須3倍計費的規定。藍綠議員都支持,但建議於新建火化爐到位後,明年再實施,另應滾動式檢討調整外縣市火化收費,保障新北市民權益。

民政局表示,在殯葬資源有限的考量下,各縣市皆訂有非市民適用殯葬設施加倍收費的規定,但隨著跨縣市區域網絡發展熱絡,新北市與桃園市等鄰近地區已形成共同生活圈,民眾治喪習慣多選擇就近辦理,為保障民眾跨域使用殯葬設施權益,殯葬處透過基北北桃合作交流平台研商,積極爭取互惠。

新北市與桃園市今年3月開始評估殯葬合作,達成遺體火化費互惠之共識,互惠後費用皆為2000元,不受非設籍該市之亡者須3倍計費之規定,並於15日起實施。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表示,不反對2市互惠,但三峽火化場有12座火化爐,由於年底火化爐汰舊換新,新建2個還沒做好,目前2個故障,實際運作只有10爐,巔峰時間每具火化遺體都要等2到3小時,導致大體排隊無法早日入土為安,認為雙方互惠應等明年新爐弄好後再實施,避免新北民眾權益受損。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呂家愷指出,部分鶯歌人會就近選擇在桃園火化,支持2市互惠,但建議民政局每月追蹤數據,每半年檢討1次,如桃園對新北依賴度高、新北負擔加重,應調整外縣市火化收費,以保障新北市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