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財劃法中央增釋3753億 主計長:衝擊國防、勞健保、租金補貼

主計長陳淑姿。陳品佑攝
主計長陳淑姿。陳品佑攝


針對上週立院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行政院今(12/23)召開記者會做說明。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指出,新版財劃法,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3753億元,占整體歲入9%,如此一來,包括國防經費、撥補勞保基金、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及興辦社宅專案計畫、少子女化對策、治安維護相關經費、健保財務協助方案等計畫都會受影響。

陳淑姿表示,依照修法後的財劃法,中央須再增釋財源3753億元,占整體歲入9%,連同一般性補助款2501億元,占6%;兩者共占15%。但比如省府業務仍留在中央,凸顯未通盤考量事權劃分,這非常不合理,則恐造成地方為了消化預算而浮濫支出,影響地方財政紀律。

陳淑姿指出,修法後地方自有財源將大幅增加,再要求保障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也不合理。基於經費隨事權移轉原則,中央所承接省府業務包括老農津貼159億元、勞健保費915億元、省立學校350億元、省立醫院452億元等,應一併移回各地方政府辦理。

陳淑姿說明,修法後中央政府每年將減少經常性收入3753億元,但為嚴守財政紀律,不宜增加舉債,只能透過縮減歲出規模因應。新版還一般性補助款不能減少,也無法因財政困難而逕予刪減,減列範圍只能侷限在其餘歲出。

她舉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3兆1325億元,依法律義務支出1兆8144億元(約占58%)無法刪減;其餘歲出1兆3181億元(約占42%),須刪減約28%,將造成已核定且尚在執行中各項計畫經費難以為繼。

陳淑姿說,各機關專項計畫及基本需求9071億元(約占29%),受到影響計畫包括:國防經費(不含人員維持費)、撥補勞保基金、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及興辦社宅專案計畫、少子女化對策、治安維護相關經費、健保財務協助方案、提升醫療服務體質等。

陳淑姿也說,公共建設經費2644億元(約占8%),科技發展經費1466億元(約占5%),受到影響計畫包括:省道改善計畫、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捷運建設計畫、鐵路立體化建設計畫、農田水利跨域整合永續發展計畫、整體性治山防災、污水處理建設計畫。

陳淑姿提到,「均衡台灣重大基礎建設計畫」的部分,包括鐵路建設、捷運建設、公路建設、水資源開發、觀光及農業等基礎建設,未來年度仍需持續投注相當預算,若無相關預算支應,將嚴重影響台灣未來均衡發展。此外,地方自有財源增加後,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包括育兒津貼、托育補助、污水下水道建設、生活圈道路、軌道建設等,未來優先檢討回歸地方或提高自籌款比率因應。

至於財劃法修法未明定施行日期,陳淑姿說明,依規定應自公布日施行,即自公布日起第3日生效,將影響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各級地方政府預算,須全面配合辦理追加減預算。相關作業繁複難於短期內完成,預計會造成預算秩序混亂,對於各級政府政務推動及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均有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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