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遊客潛水魂斷墾丁!教練夫妻民、刑雙敗…倒店被關還要賠8位數天價

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日籍遊客到墾丁潛水溺斃,領隊的林姓潛水教練及妻子要賠償 死者家屬共2073萬4735元,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
日籍遊客到墾丁潛水溺斃,領隊的林姓潛水教練及妻子要賠償 死者家屬共2073萬4735元,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

▲日籍遊客到墾丁潛水溺斃,領隊的林姓潛水教練及妻子要賠償 死者家屬共2073萬4735元,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

日籍遊客2019年到屏東縣恆春鎮墾丁後壁湖開放水域潛水,因領隊的林姓潛水教練及妻子疏忽,導致其中一名日籍潛水客溺斃;教練夫妻刑事部分,分別遭判刑,經營的潛水店也因案歇業,民事賠償部分,於近日出爐,應賠償日籍死者家屬共2073萬4735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潛水教練跟日籍王姓妻子在屏東縣恆春鎮墾丁經營潛水店,2019年8月間招攬日籍遊客鯨井一家三口,前往後壁湖開放水域潛水,但因當天沿海為陣風9級,浪高2至3公尺,水中能見度僅2至3公尺,天候不佳。

過程中,林姓夫妻帶領鯨井一家下水,導致鯨井家的丈夫,因反覆下潛上浮18至20次,最終造成耳膜因水中壓力破裂,導致內耳聽骨損壞及出血,並在水中平衡感喪失,而溺水窒息死亡。

關於此案,刑事部份,林姓夫妻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分別各處有期徒刑1年及10月;上訴改判,林男處8個月有期徒刑;妻子6個月有期徒刑;夫妻兩經營的潛水店,也因案歇業。

林姓夫妻否認此案過失,還說當時經常常回頭清點人數,會停等學員,從未獨留任何學員處於無人照顧的情狀,難認有違反教練應盡的注意義務;此外,林姓教練在監服刑中,妻子則雙眼失明,兩人都無業無所得,認賠償金額過高,以此抗辯請求駁回告訴。

不過法官並未採信林姓夫妻的說詞,審酌扶養費、慰撫金、懲罰性賠償金;認夫妻兩應分別賠償鯨井的父母、妻子、女兒2229萬8908元、1678萬2667元、1659萬5545元及1746萬8523元,共2073萬4735元,逾此部分非有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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