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洪仲丘案促修法、賴清德宣布恢復軍事審判!洪慈庸發聲「配套務必做足」:「官官相護」問題需解決

 

總統賴清德今(13)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而「洪仲丘事件」昔日促成「軍事審判法」修法,洪仲丘姊姊、前立委洪慈庸表示,當年修法是為了終止威權時期軍審留下的遺毒。如今賴清德要有條件地針對「境外敵對勢力」重啟,那配套務必要做足,也要解決過往「官官相護」問題。

 

因應中國對國軍的滲透及間諜活動的威脅,賴清德今日在國安高層會後記者會提出三大策略,第一、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與檢調司法機關共同協力,處理現役軍人涉犯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抗命等軍事犯罪之刑事案件。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之軍事犯罪案例,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

 

第二、賴清德指示,進行相關配套改革,包括訂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及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將在完成全部規劃及討論定案後,由國防部向社會作完整說明及溝通,讓軍事審判制度的恢復,能被社會信任及充分支持。

 

第三、賴清德表示,為有效遏制現役及退役軍人各種嚴重打擊國軍士氣的爭議言行,國防部須研擬在陸海空軍刑法增訂「對敵人效忠表示」之處罰,並修正對於領取退除給與人員之相關規範,以有效維護軍隊的紀律。

 

對此,洪慈庸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軍審法當年的修法是為了終止威權時期軍審留下的遺毒。如今賴清德總統要有條件地針對「境外敵對勢力」重啟,那配套務必要做足。

 

洪慈庸再說,很多人來問她看法,不過,就如同2019年她曾對韓國瑜院長直指「台灣沒軍法」發表的看法一樣,她認為應該再次向大家重溫十二年前軍審法修法的事實。

 

洪慈庸表示,第一,事實面上,《陸海空軍刑法》,自1929年起實施,至今從未廢除,軍法一直存在;《軍事審判法》2013年三讀通過的結果,「是軍人涉及刑事案件在非戰時回歸一般法院去做審理。」

 

洪慈庸並說,第二,當年的修法,是因為從威權時期以降,檢審不分與人權侵害不斷,已經累積了過多的冤案,卻從來沒有進行過有效的檢討。這其實與「軍隊管理現代化」是在同樣的趨勢之下發生的,目的之一,也包含是體質強健提升戰力。

 

第三、洪慈庸指出,就她對現有資訊的了解,賴清德的宣布,在於「收買、洩密、滲透」的共諜案件,並與檢調司法機關協力處理「軍事犯罪」,尚不包含一般普通刑事案件。

 

洪慈庸認為,如果是涉及到外國軍事和情報力量介入、涉及我國重要國家安全,有重大的正當性和必要性,那未來也必須清楚框架軍事審判的適用範圍。

 

第四、洪慈庸說,依她的了解,為了呼應當年修法的理由,此刻也會有配套的討論,包含,訂定軍事法官條例,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但過往詬病的權力結構,包含『官官相護』問題如何解決?會不會因此與目的背道而馳?這仍是需要被解決的疑慮。」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洪慈庸臉書、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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