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稱不熟容積率?北檢起訴書打臉「柯文哲對京華城與都市更新知之甚詳」

[FTNN新聞網]記者陳正敬/台北報導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涉入台北市長任內的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今(26)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具體求處28年6月有期徒刑。9月2日柯文哲第一次無保請回時,在媒體面前聲稱「不清楚京華城容積率」,此話遭到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打臉。起訴書指稱,柯文哲自當選台北市長以來,將都市更新作為其主要政策之一「對都市更新暨容積獎勵等要件內容知之甚詳」。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圖/資料照)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圖/資料照)

起訴書指出,柯文哲至2020年11月11日批准京華城所提的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按草案送公開展覽為止,親自參加68場都更相關的會議,另外在台北市議會11次的施政報告中均論及都市更新之建物採綠建築與智慧建築,知悉綠建築與智慧建 築均屬都市更新之容積獎勵項目。柯文哲競選首任台北市長期間的「柯P新政#8」、以及擔任台北市長親自出席2018台北市都市更新論壇等「親自講述內容,展現對於都市更新、容積率及容積獎勵等內容之熟稔」。

針對都市更新更新法定程序要件,柯文哲也能夠都侃侃而談,其中2018年4月25日的都更論壇曾表示,「從89年公 告劃定更新地區到現在19年,我們今年要重新開始檢討公劃更新地區 ,也剛好本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每個行政區是要5年1次,但是我後來看臺北市很多都十幾年都沒有做......配合在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當中,把公劃更新地區重新再 來做一個全面性的檢討」。

同時,起訴書也揭露柯文哲對給予容積獎勵就是給予特定人利益,柯文哲曾在2018年2月12日的論壇中提到,「這一坪換一坪有沒有可能,答案是有可能,但不是每一個案子都可以,因為這個你要一坪換一坪要容積增加,然後利用那個容 積增加所產生的利潤來涵蓋所有支出 ,但並不是每個地方都可以容積增加這麼多」

起訴書指出,足以證明柯文哲「明知本案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草案(公展版)所載容積獎勵內容違背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核章決行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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