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吵啥? 「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三黨立場一次看
立法院今(20日)院會將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及《財政劃分收支法》等3法共4項修正提案。朝野各有立場且三黨不過半,導致國民黨團52席(另有2席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陳超明配合運作,實質掌握54席)與民進黨團51席多次嚴重衝突,民眾黨團8人多數「隔山觀虎鬥」。朝野吵啥?三黨及政府機關立場全解。
藍營從18日下午開始接力夜宿64小時,守住議場前,以便搶先進場、登記提案;綠營則是19日夜襲立院,破窗進議場鎖門、堵門;雙方僵持到今天上午9時15分才被藍營攻破議場內門,10時39分許清除議場內的綠委人數,藍營商議如何讓立法院長韓國瑜順利進入議場主持院會。
藍綠白三黨立場
一,「選罷法」修正案。現行選罷法第90條,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因此重點有2個修正案,1是避免罷免連署造假;2是罷免門檻加嚴。
國民黨主張分兩部分:
1是「連署加嚴」,要求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避免「死人連署」等惡意、造假連署等情形。
2是「罷免票須高於當選票一票」,提高罷免通過的門檻。
民進黨主張:反對修法,認為罷免難度相當高,形同閹割罷免權。
民眾黨主張:只同意罷免連署加嚴的程序(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但不支持提高罷免門檻。
內政部、中選會立場:反對修法。
二,「憲訴法」修正案:目前規定釋憲判決、臨時處分,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同意」。
國民黨主張:避免少數大法官做出影響人民基本權利及國家制度的重要《憲法》判決、提升憲法法庭判決品質,涵蓋多元意見與觀點,確保憲法法庭審理重大案件表決時,讓憲法裁判程序更嚴謹,要求門檻為《憲法》規定15人的2/3,也就是至少需10位大法官同意才能通過。
民進黨主張:反對修法,認為實質上會導致大法官無法運作釋憲、臨時處分權而停擺。
民眾黨主張:立委黃珊珊另有版本,但未形成黨團共識,也尚未正式提案。黃珊珊主張9位大法官參與評議、8人同意即可作成判決,依目前有8名大法官在任,只要正在審查的7位被提名人,有1人通過人事同意權,憲法法庭便可依現狀運作;另若大法官人數不足時,要求總統府有義務補足員額,維持憲法法庭運作。
司法院立場:反對修法,看法與民進黨相同。
三,「財劃法」修正案。修正案爭議聚焦中央與地方財源如何分配,本次院會排審的3個版本修正草案,分別由國民黨立委高金素梅、葉元之等人以及台灣民眾黨團提出。
國民黨主張: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統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
目前財源分配未配合地方改制,導致中央釋出財源不敷地方建設需求,因此認為應擴大中央統籌分配比例,並劃分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將原僅有直轄市可100%留用、其餘各縣市須上繳20%,由中央統籌分配的土地增值稅,改為無論一律100%全歸地方。
民進黨立張:反對修法,認為削弱中央可支配財源,恐排擠其他預算,現行規定最符合分配運作;若要修法應做好配套相關修法。
民眾黨主張: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成立「分配委員會」。認為地方發展錢權傾向中央,為使全國各縣市得以發展,要求中央充裕地方自治財源,並調整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等中央統籌分配比例。
財政部:反對修法。應考量地方實際需求與國家財政概況;若僅要求中央大幅增加釋出財源,未同步確認國家整體財政概況與地方實際需求,恐影響其他預算或補助,同時也可能造成地方政府享有財源大於歲出的不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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