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府中電梯急墜害2傷 鑑定報告出爐
▲新北市板橋府中電梯急墜害二傷其鑑定報告出爐,電梯缺失未改善前持續停用。(記者蘇春瑛攝)
新北市板橋府中捷運站二號出口旁陸橋電梯十月廿七日墜落造成二名傷者包括一位婦人和一位學童急墜受重傷,對此,板橋區公所今(廿九)日針對此事故案件說明府中遊龍電梯事故鑑定報告,針對廠商電梯未落實維修,導致電梯墜落、民眾受傷,涉及刑事部分將相關人員移送檢方偵辦,將鑑定報告提供檢調;依法規及合約內容追究責任與損害賠償,兩部電梯缺失未改善前持續停用。
板橋區公所以新聞稿說明,板橋府中遊龍電梯事故,由臺灣省機械技師公會鑑定,釐清事故發生原因,十一月廿八日交付鑑定報告,其說明如下:(一)府中遊龍電梯於九十九年四月廿三日啟用。(二)十月廿七日接雲梯發生三條主鋼索全部斷裂,導致車廂自二樓墜落至機坑底事件,因接雲梯原設計牽引機驅動輪、壓輪、轉向槽輪配置方式,直接造成主鋼索因反覆彎曲發生金屬疲勞,導致脆化現象斷裂。(三)電梯維護保養廠商,一,九月份季保養檢查鋼索及十月份(十月七日、十月十七日)兩次維護保養,未能針對歷年鋼索發生斷絲、斷股產生變異徵兆前及時發現問題,落實保養檢查,未善盡維護保養責任。二,壓輪、轉向槽輪之承軸部分未見上油。三,車廂側調速機鋼索拉桿及煞車連桿組,年度檢查未落實上油潤滑、拉動測試。四,車廂上方潤滑油壺左、右各缺漏。
將鑑定報告提供檢調,並同步依法規及合約內容追究責任與損害賠償,召開考績會檢討行政責任,兩部電梯缺失未改善前,持續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