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遭求處20年重刑」!今下午宣判 本人再回應:光明磊落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共起訴15人,宜蘭地方法院10月23日辯論終結,檢方針對林姿妙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收賄罪,求處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特殊洗錢罪求處2年6月、併科罰金200萬元,地院預計今(31日)下午宣判。今(31日)稍早,林姿妙本人再度回應「姿妙光明磊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宜蘭地院預計今(31日)下午2時30分宣判林姿妙涉貪案,一早9時30分林姿妙照常前往開縣務會議,被現場媒體問及「針對下午宣判有什麼想法?」;林姿妙則再度強調「姿妙光明磊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據《聯合報》報導,林姿妙近幾日都在跟律師團做準備,經律師詳細解釋起訴理由、分析後,林姿妙才恍然大悟且訝異的回「原來我是安捏被起訴」。
現場媒體也問及林姿妙「對於案情現在才恍然大悟嗎?」;林姿妙則再回「法律是公正的」便離開。據了解,檢方針對林姿妙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收賄罪》,求處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特殊洗錢罪》求處2年6月、併科罰金200萬元(宜蘭地院預計今下午2時30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