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文未列查緝專刊因要法院發文?新北地院打臉刑事局:警政機關自行斟酌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3日在立法院詢指出,涉88會館地下匯兌案,棄保潛逃的第3方支付業者林秉文逃亡至今,刑事警察局通緝犯查緝系統卻沒有相關資訊。刑事局澄清,未接獲新北地方法院發文協請,但不影響通緝身分。新北地院今天回應,此部分應由警方內部依規定自行斟酌處理,不需由法院另行發文刑事局始得刊載。

林秉文涉88會館地下匯兌案棄保潛逃遭通緝,立委質疑刑事局未將林刊登於要案查緝專刊。新北地院指14日指出,此部分應由警方內部依規定自行斟酌處理,不需由法院另行發文。(中央社資料照)
林秉文涉88會館地下匯兌案棄保潛逃遭通緝,立委質疑刑事局未將林刊登於要案查緝專刊。新北地院指14日指出,此部分應由警方內部依規定自行斟酌處理,不需由法院另行發文。(中央社資料照)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案,檢警調查,林秉文在本案是第3方支付業者,涉嫌配合洗錢。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指出,2022年11月林秉文獲檢方以新台幣300萬元交保,未諭知限制出境、出海等其他強制處分。

林秉文因為開庭未到,新北地院去年12月27日依法沒入保證金300萬元,並對林秉文發布通緝。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林秉文逃亡迄今,警方通緝犯查緝系統卻無資訊。內政部長劉世芳昨天在立法院答詢表示,通緝犯沒有分大尾小尾,會請刑事警察局做更正。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昨天說,新北地院未發文協請刑事局發布要案查緝專刊,所以在官網上未能查詢到,但不影響其通緝身分。

新北地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去年對林秉文發布通緝,同日即傳送電子檔及分別寄送通緝書給警政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請求協助緝捕歸案法辦,並將副本抄送台灣高等檢察署、內政部移民署、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等單位,警政署也已公布於在「查捕逃犯網路公告查詢」平台。

新北地院對於刑事局「重要緊急查緝專案」說明,依警政署《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第9點、第8點規定,司法機關發布通緝暨協尋資料,由司法院及法務部每日以電子檔傳送警政署,再由警政署資訊室轉錄「查捕逃犯處理系統」資料庫,並由接獲通緝書的警察機關負責線上核校。

新北地院指出,各級警察機關送刊的要案(緊急)查緝專刊暨要案協尋專刊資料,經警政署核定後輸入「查捕逃犯處理系統」,並通報各警察機關轉知逕自警政署知識網-警政知識庫中「要案(緊急)查緝專刊」功能及刑事局網站查詢。

新北地院表示,地院已將林秉文通緝書寄送警政署,並透過司法院傳送系統傳送電子檔,是否登載在「重要緊急查緝專案」,屬警政機關依上述規定自行斟酌處理,媒體報導需由新北院另行發文刑事局始得刊載專案,尚有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