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交保條件「不得接觸證人」 北院:妻除外、不用分居

柯文哲以3千萬元交保後,先回家和4個月沒見的妻子陳佩琪團圓。不過,其實法官裁定交保,有規定不能接觸同案被告或證人,而陳佩琪先前才以證人身分被傳喚出庭,也因此外界非常關注,柯文哲這次回家是否得和陳佩琪分居。對此,台北地院表示,家人或工作除外。律師也分析,柯文哲被起訴後,陳佩琪也不一定還是證人身分。

柯文哲交保後,第一件事先回家。他的妻子陳佩琪早就下樓等在家門口迎接。在柯文哲面對鏡頭,準備受訪時,還不忘拍拍他的背,幫他整理衣服,展現體貼一面,大秀恩愛。而其實在這之前,柯家一大早就準備好火爐,要等柯文哲回來。

記者vs外送員:「你剛剛送什麼?豬腳麵線嗎?(木炭)。」

還緊急請外送員幫忙送來木炭。一切就緒等柯文哲回家。一腳踏過火爐,象徵去去霉運。過程中,陳佩琪看到4個月沒見的丈夫,始終依偎在他身邊,緊勾手臂。

這回法官裁定柯文哲交保,其中一個條件,是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或證人的行為。但在1個月前,11月7日,陳佩琪才因為京華城案,以證人身分被傳喚約談。

記者:「夫人今天來作證嗎?」

其他律師表示,陳佩琪是在起訴前的偵查階段擔任證人,現在起訴後,她不一定還是證人身分。不過,一般來說,如果被告和證人是夫妻的話,還是不能接觸。

非本案律師劉韋廷:「唯一有可能接觸的是被告的律師。他可以透過證人訪談,這些法律正規程序,是可以訪視證人。除此以外,是不能夠跟證人接觸。所以如果他們是夫妻,那他們可能也不能夠住在一起。如果是父子家庭,可能也不能住在一起。否則的話,在擔任證人的證詞,就有可能受到汙染。」

對此,台北地院也回應,這部分應該補充,除了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或證人之行為。也就是說,柯文哲不但能回家和陳佩琪團圓,在民眾黨的事務可能也不受影響。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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