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非好事?石明謹揭「2大險境」示警:這罪成立人生恐結束

政治中心/林昀萱報導

柯文哲總共被求刑28年6月,法院裁定以30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圖/翻攝畫面)
柯文哲總共被求刑28年6月,法院裁定以30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圖/翻攝畫面)

柯文哲總共被求刑28年6月,法院裁定以30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圖/翻攝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26日被北檢以收賄、圖利、背信、侵占公益起訴,總共被求刑28年6月,今(27)日凌晨北院裁定柯文哲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對此,前警察、知名球評石明謹強調交保和有罪無罪並非絕對相關,直言柯文哲真正的危機是「數罪齊發」,只要圖利成立,柯文哲都要面臨牢獄之災,那怕只是判個十年八年,人生也差不多就此結束了。

石明謹在臉書分析表面上柯文哲得到兩個利多,一是得以交保,暫時恢復人身自由,一是貪污所涉金額低於外界預期,金流證據似乎也沒那麼堅固,然而這兩點對柯而言,未必全然好事。他直言,交保與否與有罪無罪,並非絕對相關,尤其是柯文哲的交保金額高達3000萬新台幣,其涉及重罪並有逃亡之虞的印象極為明確,交保在外會讓其徒孫無法再用非法羈押等理由集結,至少無法再整天高喊賴清德放人。

石明謹指出,柯文哲真正的危機在於數罪齊發,北檢起訴書鞏固的主要事證其實並不在收賄,而是建立圖利的各項事證。如果最後收賄的部分無罪,或是收賄金額不高減低刑期,都沒有太大差別,「因為只要圖利成立,柯文哲都要面臨牢獄之災,那怕只是判個十年八年,人生也差不多就此結束了。」如果檢方只以圖利罪起訴,柯文哲只要專注在證明京華城提升容積依法並無不可,但現在因為涉及收賄,已經有多名被告證言確有運作台北市政府提高容積率的事實,就算最後柯文哲能夠堅稱對金流毫不知情,但是要對介入京華城容積案置之事外,恐怕很困難。

他進一步指出,為了證明與京華城案並無對價關係,柯文哲必須撇清跟沈慶京之間的關係,例如在手機中的多次簡訊往來親暱的稱對方為小沈、曾經三次前往陶朱隱園、曾經私下見面至少12次等等,在接押庭中,柯文哲證言兩人雖然見面,卻從未談及與京華城相關之事,但這又陷入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承認自己與沈慶京過從甚密。

圖利罪的成立並不以雙方有對價甚或知情為要件,石明謹舉例「某甲負責審核某工程,一日其好友某乙來投標,甲明知乙的標單不符資格,仍讓他的案子過關,即使某乙沒有賄賂某甲,甚至對此事並不知情,仍不影響某甲圖利罪之成立。」柯文哲現在一邊要證明自己沒有金流,又要證明自己不懂容積率,還要證明自己跟小沈雖然很要好,但從來未曾討論過京華城問題,中間還涉及收受小沈及其他人的政治獻金,是否有侵佔的問題,必須同時在不同的案情上解釋,其中還有彼此矛盾之處。

石明謹認為,有罪的可能性剛好跟罪刑的輕重相反,侵佔或背信成立可能性很高,圖利次之,收賄最低,只要其中一項甚至兩項有罪,柯文哲一樣要入獄,同時也會坐實其有犯罪之事實,光是想躲掉重罪是沒用的,但要全身而退,躲掉所有罪名,在訴訟上又會特別複雜。「如果收賄無罪,但侵佔有罪,同樣的法官,你也很難說這叫做司法不公,到底要採取怎麼樣的策略才不會反而落入訴訟困境,這才是柯文哲真正的兇險。」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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