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眼花撩亂!李艷秋「3點總結」:另一個被定罪的是司法不公

[FTNN新聞網]記者李惠婷/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案等被羈押,昨(26)日遭檢方偵結起訴,後經5小時庭訊,於今凌晨0點20分許結束,地院法官裁定以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媒體人李艷秋澤在案件偵結後有感而發,以3點總結,認為無論刑期多少,柯文哲都要與政壇說再見,並認為「週刊同步放送案情,本案另一個被定罪的,是司法不公。」

柯文哲案眼花撩亂,李艷秋用3點總結。(圖/柯文哲臉書)
柯文哲案眼花撩亂,李艷秋用3點總結。(圖/柯文哲臉書)

李艷秋昨日於臉書以「柯案偵結有感」為題發文,第一是她認為柯文哲被求刑28年或1年都沒差別,因為都要說再見;二是應叫「橘子」許芷瑜回來,若不回來,證明了「柯文哲確實又貪又笨」;三是週刊同步放送案情,「本案另一個被定罪的,是司法不公。」

經漏夜庭訊,合議庭於凌晨3點15分左右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另4名在押被告,沈慶京以4000萬元交保、應曉薇以1500萬交保、彭振聲以500萬交保、李文宗則以800萬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柯文哲臉書也迅速發出多篇文章,內容談到檢方起訴書證明了橘子根本不是大帳房:
一、210萬合法政治獻金,就是捐款,不但柯文哲被羈押前從未聽過,且與京華城容獎提高整整差了兩年。
二、檢方將沈慶京某個時間提領的現金,湊出接近1500的數字,指控成行賄,卻沒有任何收受的時間地點。
三、在檢方的起訴書裡,也證明橘子根本不是什麼大帳房。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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