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 民眾黨痛批《 鏡週刊》 質疑北檢洩密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政治獻金等案遭起訴,台灣民眾黨火力全開,昨12/27)晚在臉書發文痛批《 鏡週刊》「毫無羞恥、大喇喇在大街上大發特發、所謂『柯文哲案全紀錄』的特刊,就是鐵的證明。要求北檢回答:是否承認本案確有洩密之情形發生?若有,北檢檢察長如何負責等疑問。
民眾黨在臉書發文說,什麼叫做囂張、目無法治?什麼叫做黨檢媒一家親打擊政敵?今天《 鏡週刊》 毫無羞恥、大喇喇在大街上大發特發、所謂「柯文哲案全紀錄」的特刊,就是鐵的證明。
民眾黨稱,這是一份媒體自甘墮落 、甘為當權者鷹犬的一份全紀錄。這是一份鏡週刊自證己罪、昭告天下台灣司法的「 偵查不公開 」是個笑話、向全世界證明北檢圖利鏡週刊的全記錄!看完北檢的起訴書,如同重讀一次鏡週刊!兩份高達87趴相似度的文書,到底是誰抄誰的,已經難以分辨。這真的是台灣司法和媒體的最大悲哀。
民眾黨說,就在北檢極其空泛、天馬行空的起訴書橫空出世後,全國民眾也同步見證,檢方如何無視「 傳聞法則 」(hearsay rule),將聽來的東西通通當成證據。北檢的檢察官聲稱,有一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的秘書,施壓都發局的某一位公務員,但四個月來他們找了八十多位證人連番訊問,卻查不出這位關鍵秘書,北檢查不出來的,就請鏡週刊努力了。
民眾黨說,這是最黑暗的時候,「但我們終於看見有良心的法律人與民團挺身而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今日發出靈魂拷問,要求台北地檢署、台灣高等檢察署、法務部盡速回應對於柯文哲案件偵辦過程中,明顯違反偵查不公開 ,誰要負責?以補救司法公信!
民眾黨並提出三大問題請北檢回答,包括為何媒體可於偵查階段中,取得僅有內部辦案人員可獲得之資訊(如:證人陳述、證物內容)?且上述遭洩漏的偵查秘密,為何皆由鏡週刊獨家取得?
請北檢回答:鏡週刊聲明稱:「各媒體的司法記者均可依規定持門禁卡自由進出北檢進行採訪。」請問偵辦柯文哲案期間,記者是否仍可持門禁卡進出北檢採訪?得自由進出的範圍如何?
請北檢回答:是否承認本案確有洩密之情形發生?若有,北檢檢察長如何負責?
除了司改會的質疑,民眾黨更要為維護司法程序正義提問:請問北檢一開始要提訊羈押禁見中的柯文哲時,竟可不開傳票,直接到舍房門口「 #提人」!直接抓走,讓柯文哲主席有至少四次在毫無心理準備、律師匆忙趕至的狀況下突襲開庭,還是同房舍友告知,他才知道自己有獲得傳票的權力,北檢押人取供還不夠、還在看守所裡繼續剝奪柯文哲的司法人權,簡直邪惡至極。
民眾黨認為,透過柯文哲主席遭司法政治追殺的經歷,號稱「天下第一組」的八位北檢檢察官,已經華麗變身為賴清德總統的天下第一打手,未來前途不可限量。可是全民不會忘記,八位檢察官的仕途是以摧毀台灣司法信譽所換來的。今天是柯文哲,明天會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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