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辭黨主席!北院裁准寄辭職信給周榆修 民眾黨氣炸法官「這舉動」

北院裁准柯文哲寄黨主席辭職信給周榆修。(圖:柯文哲臉書)
北院裁准柯文哲寄黨主席辭職信給周榆修。(圖:柯文哲臉書)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容積率等案、已經被羈押一百多天,今天(20)傳出柯文哲已在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去黨主席一職,並將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裁定准許。消息傳出後,民眾黨回應,目前尚未收到相關文件,並質疑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

柯文哲從9月5日被羈押禁見至今近4個月,盛傳台北地檢署偵辦接近尾聲將在下周偵結。根據今天曝光的北院裁定書表示,柯文哲所擬具台灣民眾黨黨主席辭職聲明,經審酌其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汙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純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柯文哲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換言之,准許柯文哲辭黨主席聲明交付台灣民眾黨秘書長,聲明交付台灣民眾黨時,即生辭黨主席職的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柯文哲的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其次,依據台灣民眾黨網頁下載之《台灣民眾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柯聲請准許解除其辭台灣民眾黨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柯文哲本件聲請所擬具台灣民眾黨黨主席之辭職聲明,經審酌其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相關,純係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柯文哲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

對柯文哲請辭一事,民眾黨不滿指出,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民眾黨表示,有關台北地方法院准予柯文哲主席通信主文,第一、 在法院傳給媒體公告主文之前,本黨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關文件,後續仍待收到文件,才能釐清文件內容。其次,民眾黨表示,尚未收到文件前,卻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內提及『依據台O民O黨網頁下載之「台O民O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將此信函內容公布,且主動詮釋本黨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