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求刑28.5年 律師整理懶人包秒懂
[NOWnews今日新聞]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今(26)日被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求處28年6個月刑期,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簡單整理北檢聲明,列出六點提及並提到,木可、眾望、民眾黨三位一體,錢都互相跑來跑去,但都在柯文哲手掌心,「民眾黨是最大苦主」。
對於柯文哲遭求處28.5年,林智群表示簡單整理北檢聲明並列出六點。首先,京華城容積案柯文哲是主謀,有收錢1710萬元,適用《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最重法條),副市長適用第6條(比較輕的法條),只有圖利財團,沒有收錢。
其次,捐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600萬元,柯文哲收下後,沒轉交給民眾黨入帳,被柯文哲a掉了涉犯侵占罪,民眾黨是被害人。
第三,柯文哲用開立木可公司等方式,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234萬元,被害人是民眾黨(民眾黨被阿北掏空了,還幫柯文哲講話?)
第四,販賣選舉小物、開演唱會,所得盈餘都是政治獻金,試圖用「商業行為」包裝,是沒用的。(揭開公司面紗?)
第五,柯文哲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827萬元支付競辦員工薪資,涉及背信罪
第六,木可、眾望、民眾黨,三位一體,錢都互相跑來跑去,但都在柯文哲手掌心。最後總結「民眾黨是最大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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