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重獲自由有變數? 北檢:依法提抗告

北院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將依法提出抗告。
北院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將依法提出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政治獻金案,昨天偵結並依貪污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等罪起訴柯文哲等11名被告,其中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及彭振聲等5人在押被告,均由法院裁定交保,對此,台北地檢署今(27日)上午表示,收到裁定理由後依法提出抗告,柯文哲雖順利交保暫時重獲自由,但是否就此不必重回北所,仍有變數。

台北地院承審合議庭3名法官昨晚起分工開接押庭,經跨日訊問,今凌晨1時15分結束所有被告的庭訊,合議庭清晨3時10分許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其餘被告: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彭振聲500萬元交保、李文宗原200萬元交保後,再追加800萬元交保,皆可抗告。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檢方可對柯文哲等交保裁定提起抗告,且無次數限制,法界研判,北檢可能會在接下來10天內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若發回更裁,柯文哲須重回北院開羈押庭,柯文哲與檢方的「鬥法」恐要持續一段時間。 2014年1月砂石車駕駛張德正衝撞總統府一事,北檢過去曾提出破紀錄5次抗告,該案最終張德正交保確定。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