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鐵皮存超量10倍火藥!業者稱不知違法 爆竹煙火全沒入開罰

桃園鐵皮存超量10倍火藥。(圖/TVBS)
桃園鐵皮存超量10倍火藥。(圖/TVBS)

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昨(26日)清晨接獲民眾檢舉,發現八德區廣福路某鐵皮屋內存有大量爆竹煙火。消防人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50多種爆竹煙火,總火藥量達41.18公斤,超過管制量10倍之多;其中包括摔炮類0.93公斤、升空類30.89公斤、火花類9.36公斤。安檢人員當場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並將爆竹煙火依法沒入。

現場遭查獲的鄭姓業者稱,該批爆竹煙火是個人近期所購,並不知道超量儲存或販賣是違法的。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摔炮類管制量為火藥0.3公斤或總重1.5公斤,火花類管制量為火藥10公斤或總重50公斤,其他一般爆竹煙火管制量則為火藥5公斤或總重25公斤。若販售或儲存超過管制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否則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

桃園鐵皮存超量10倍火藥。(圖/TVBS)
桃園鐵皮存超量10倍火藥。(圖/TVBS)

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賴志忠表示,元旦跨年及春節期間,民眾習慣燃放爆竹煙火來增添節慶氣氛,不少業者看準商機而大量進貨。但他也提醒,大量囤積爆竹煙火若發生火災、爆炸,很容易造成嚴重傷亡。存放爆竹煙火超過管制量,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若超標30倍,最高更可處150萬元罰鍰。

賴志忠呼籲民眾,購買爆竹煙火時,務必選擇有認可標示的合法產品,並遵照使用說明施放。若由兒童施放,更需有父母或監護人在旁陪同,以確保施放安全。千萬不要貪圖便宜,購買來路不明的爆竹煙火,以免觸法又發生意外,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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