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申訴遭重複開單經查逾2千張 台南市交大:系統出錯不須重繳
拿出郵局寄發的違規繳款單,被舉發的照片一模一樣,不過仔細看,民眾10月份就接到罰單,沒想到同月又收,一件違規卻要繳兩次罰單,讓民眾懷疑是詐騙。
投訴當事人說:「只是我已經去繳過了,你們都沒有記錄嗎?違規是我們不對,但當我們收到(第二次)的時候,我會覺得說政府是怎麼辦事的?」
民眾認為,「這真的很困擾,因為你雖然申訴,但其實不容易 ,通常失敗比較多。」
民眾去電詢問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還被要求提出申訴,找上議員陳情。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說:「初步查大概2000多件,你給它算重複寄2000多件,一張28塊,這也是一條錢啊,那是不是真的2000多件而已,我認為這個還要讓郵局去查證啦。」
台南市交通大隊解釋,主要是郵件寄送達後要將郵寄情形回報給廠商,不過這次卻沒接到回報,廠商礙於紅單2個月的有效期,才進行二度送達,二度通知只是確保當事人有收到通知單,不會重複處罰。
台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陳弘益解釋,「郵局的郵務系統,他並沒有回傳說我們9月份寄的紅單已經有送達了,所以我們才判定說是這批紅單要再寄第2次的寄送,才會完成送達程序。」
台南市交大表示,目前初估重複開單的案件約2千多件,若已有繳納紅單,不須再次繳納,也不須申訴,至於後續會加強郵件寄送的稽核,也會向監理系統實施覆核追蹤紅單結案情形,避免產生第2次郵寄寄送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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