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反「反壟斷規則」 歐盟重罰臉書母公司Meta274億元
歐盟執委會宣布,處罰臉書母公司7.98億歐元,大約新台幣274億元。因為臉書網路分類廣告服務,綁定自家社群媒體,濫用市場優勢地位,設定不公平競爭條件。(戚海倫報導)
歐盟執委會指出,臉書母公司Meta旗下廣告服務「臉書市場」,違反兩項歐盟法規,一是將這個服務與社群媒體臉書綁定,這代表所有臉書用戶,無論是否願意,都會被自動導入並且定期接觸臉書市場。歐盟執委會認為,這種綁定創造了巨大的廣告散步優勢,讓其他網路廣告服務商難以競爭。
此外,Meta片面對於在像是臉書和Instagram上登廣告的其他廣告服務商,施加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使得Meta可以為了「臉書市場」的利益,取用其他廣告商的相關數據。針對這兩項違規行為,歐盟執委會決定裁罰7億9772萬歐元,官員指出,這筆罰金遠低於「臉書市場」全球營收的10%,「處罰金額十分合理」。
歐盟執委會強調,根據歐盟反壟斷規則,市場主導地位不違法,但占據主導地位的公司負有特殊責任,不得透過限制他人競爭,濫用強大的市場地位。Meta表示,將提出上訴,同時將遵守規定,迅速積極提出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