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帶貨抽佣」恐轉被告 陳智菡斥入人於罪:難怪恐龍法官多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主任陳智菡(前排左起)、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圖/TVBS)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主任陳智菡(前排左起)、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圖/TVBS)

民眾黨日前陷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波,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夫妻雙雙被北檢約談,北檢認為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利用黨內高知名度人物,吸引選民捐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發放KP競選小物,黃瀞瑩、陳智菡、許甫等人皆有「銷售佣金」分潤,抽佣的錢疑來自政治獻金,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對此,陳智菡今(18)日痛斥,為何要刻意入人於罪?抹成好像是幫忙行銷這些東西是為了佣金,如果檢察官有這樣的錯誤理解,就不難去想像現在為什麼有這麼多恐龍法官。

針對因涉政治獻金疑雲遭北檢約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天受訪表示,昨天有許多黨公職配合檢調把事情釐清,但也親身經歷了什麼叫「黨檢媒一體」。她表示,檢察官說出去後,對其中的偵查內容都不能對外揭露,可不用等到下週周刊出刊,隔天就有媒體配合放話,且刻意導引、帶風向,說她們可能有違法。

陳智菡說明,自己昨天在約談時講得很清楚,但不管是調查局或北檢,都搞混了許多基礎事實,她要強調「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競選期間推出的競選小物有部分是進入政治獻金,後期推出木可競選小物,這就是純粹的商品販賣行為,並不是政治獻金,這點若無法釐清,很多事情就會混淆。

陳智菡怒斥,調查官現在的種種做法不但脫離實務,且刻意入人於罪、誣陷好人,「我說的就是柯文哲」。她說,柯文哲在這系列的陷害中,昨天她們都感同身受,一整天從調查局到北檢的連續訊問,問題幾乎都一樣,不停迴旋、重複挖坑、置換概念後設許多陷阱。

陳智菡重申,競選小物本身就是商業、販賣行為,不等同於政治獻金,若販賣小物就說侵佔政治獻金,完全是錯誤理解,如果檢察官有這樣錯誤理解,就不難去想像現在為什麼有這麼多恐龍法官。跟實務完全脫節,用想像、虛構事實,片面理解資訊來入人於罪,這些事情需適可而止。

陳智菡透露,昨天的偵訊內容確實提到木可公司,幾位同仁、包含她都有些勞務報酬,可對方一直把勞務報酬說成是所謂的帶貨、折扣碼、抽佣,她也明確告訴檢調,完全不是什麼抽佣。首先,當時木可公司12月底推出競選小物,當時在打總統大選,她當然希望能幫忙提高候選人支持度、好感度、曝光度,所以幫忙宣傳這些競選小物,因此木可說會提供「折扣碼」,只要告訴粉絲想買柯文哲相關商品可打折。

陳智菡認為,可以提高宣傳、提高候選人的支持度、曝光度,再來拿到折扣碼就可打折,可回饋給所有支持者實際買到小物,還可以打折;但檢調一直說他們抽佣,哪裡有抽佣?有業績嗎?她從頭到尾不曾聽到木可跟她說「今天業績很高,所以要給等值退佣」,但木可確實有給勞務報酬,例如幫忙宣傳或出席活動,會給點勞務報酬的金額,所以這根本就不是所謂抽佣或網紅帶貨,她們也不是網紅。

陳智菡批評,為什麼要刻意入人於罪?把她們抹成好像是幫忙行銷小物是為了佣金?她昨天在北檢接受調查等待時,看到電視牆上寫「司法改革」,這就是的司改成果嗎?今天檢調拿著片面資訊錯誤理解,要扣罪名,一個商業行為,可以曲解為侵佔政治獻金,那到底還有什麼事做不到的?

陳智菡最後說,當事人已經闡明就是「勞務報酬」,難道現在台灣法令是民眾黨的人從事勞務報酬,得到所謂薪水等費用都不合法,都要被抓去關嗎?如果這就是今天透過媒體想說的放話,因不容於你們,所以要被轉被告?是這樣要恐嚇她們嗎?她不會接受這樣的恐嚇。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 TVBS 報導
戰狼小姐姐夫婦、學姐「恐轉被告」?他鐵口直斷:跟著柯進監牢
查民眾黨政治獻金 陳智菡、許甫夫妻、黃瀞瑩、吳怡萱都被約談
才爆柯擬撈20億「白營多人遭約談」 吳怡萱酸時間巧:在賣週刊?
檢調傳喚民眾黨6人 吳怡萱、許甫:幫忙檢調釐清狀況

看更多相關新聞
疑「網紅帶貨」抽佣!傳陳智菡、黃瀞瑩、許甫、吳怡萱恐轉被告 民眾黨回應了
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將偵結 北檢再度提訊李文宗查金流細節
京華城案將收網?陳宥丞強調「全台都在看」:壓力在檢調而非民眾黨
捲入柯文哲「屯田計畫」風波 御嵿董座孫正強發聲明澄清
昔帶貨文曝光!陳智菡:折扣碼VICKY520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