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運及處理業者應即時申報來源及去處 裝潢修繕廢棄物申報新規3月1日起分階段上路

【民眾網黃楸玲/台北報導】

環境部為掌握裝潢修繕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修正發布「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六條之二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第八項之一。

環境部表示,本次修正重點為規範事業受託清除、處理之裝潢修繕廢棄物,其申報作業方式及期程。增訂受託清除、處理裝潢修繕廢棄物者,自114年3月1日起,分階段分區域申報作業方式及期程,由北北桃受託進行裝潢修繕廢棄物貯存轉運及處理或再利用的業者為第一階段實施對象。

要求清除者應依規定於出場前申報廢棄物清運資訊,並於二日內載運至指定機構,貯存轉運及處理或再利用裝潢修繕廢棄物者均應於收受廢棄物後一日內連線申報廢棄物實際收受情形。

環境部提醒,受託清除、處理裝潢修繕廢棄物業者申報同時,家中裝修屋主、受託裝修設計公司、承包商等,亦可向委託之環保業者詢問申報資訊,並可由環保業者透過手機登入該公司申報系統查看,確認所委託之裝潢修繕廢棄物送交合法業者,即時掌握裝修廢棄物來源與去處。

環境部裝潢修繕廢棄物申報新規3月1日起分階段上路,清運及處理業者應即時申報來源及去處(記者黃楸玲/攝影)
環境部裝潢修繕廢棄物申報新規3月1日起分階段上路,清運及處理業者應即時申報來源及去處(記者黃楸玲/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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