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台糖跟吳乃仁討1.1億 聲請執行土地遭駁回確定
近日捲入與檢察官吃飯爭議的前民進黨秘書長吳乃仁,任台糖董座期間賤賣土地給春龍公司,判刑9月定讞;民事部分,吳乃仁與春龍公司等人判賠台糖1.1億餘元確定,台糖已聲請強制執行吳乃仁的存款,但台糖聲請執行春龍公司名下土地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前民進黨秘書長吳乃仁任台糖董座期間,賤賣土地給春龍公司,判刑9月定讞;民事部分,吳乃仁與春龍公司等人判賠台糖1.1億餘元確定。台糖說,已向法院聲請扣押吳乃仁的金融帳戶共計1700萬元,其餘執行程序進行中。
民國92年間,春龍公司董事長潘忠豪請託前民進黨立委洪奇昌,向時任台糖董事長吳乃仁關說,台糖為潘忠豪量身打造議定優先購買權,把台糖土地以低於市價2億多元賣給春龍公司。
經歷審撤銷、發回,103年間再審判決,法院認定吳乃仁因指示下屬讓春龍公司取得優先承購權,損及台糖公司利益,依背信罪判刑9月定讞,並入監服刑。
至於民事部分,最高法院於109年駁回吳乃仁等人上訴,判賠1億1796萬9922元確定,台糖已對吳乃仁強制執行其金融帳戶存款。另外,台糖日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春龍名下位於霧峰工業區的土地,遭駁回確定。
最高法院認為,春龍名下的霧峰工業區土地,是供公共使用的土地及公共建築物與設施,未取得台中市政府核准前,不得辦理移轉、設定負擔或為其他處分,自屬不得查封拍賣的標的,台糖聲請與抗告、再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確定。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揭露吳乃仁與台北地檢署5名檢察官於高檔日本料理店餐敘,出席的檢察官包括執行科檢察官徐名駒,公訴組檢察官涂永欽、李建論,緝毒組檢察官陳鴻濤,以及主任檢察官(借調最高檢察署訴訟組)林錦鴻。法務部將進行行政調查,台糖案因而也再引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