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碧芳認同死刑 陳冠廷肯定:勇於表達自身理念

立委陳冠廷(右)進行大法官同意權審查,針對死刑議題詢問了被提名人王碧芳。(圖/陳冠廷辦公室提供)
立委陳冠廷(右)進行大法官同意權審查,針對死刑議題詢問了被提名人王碧芳。(圖/陳冠廷辦公室提供)

[周刊王CTWANT] 立委陳冠廷昨(11日)進行大法官同意權審查時,針對死刑議題詢問了被提名人王碧芳,並特別向表明希望能避免模糊性的回應,因為這樣的對答過程,是要讓全國民眾了解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專業見解,而王碧芳也坦率地回答這個敏感議題,承認釋憲結果確實將死刑「相當地限縮」,認為在現行缺乏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等替代方案下,對情節重大的犯罪,死刑仍是實現罪責相當原則的必要手段。

陳冠廷表示,今年9月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做出「有條件合憲」的裁判,作為支持死刑的立委,他指出,這項裁判設下了諸多嚴格門檻,包括必須是最嚴重的犯罪情節才能適用死刑、需合議庭一致決等,這樣實質上已經大幅限縮了死刑的適用範圍。陳冠廷直接詢問王碧芳,如果當時已是大法官,是否會做出相同的裁判。

「令他印象深刻的是,王碧芳法官非常坦率地回應了這個敏感議題,承認現行的釋憲結果確實將死刑的適用『相當地限縮』。」陳冠廷說,王碧芳明確表示,如果要廢除死刑,應該要像德國或法國那樣,透過修憲程序將其列為憲法保留事項,而不是用釋憲方式來限縮。

陳冠廷說,更難得的是,王碧芳分享了29年前擔任刑事法官時審理一起殺人案件的經驗。她描述著看到年輕女孩的生前照片與遭到殘忍對待的遺體照片形成的強烈對比,以及被害人單親母親在庭上陳述時的哀戚面容,這些回憶至今仍深深印在她的腦海中,也形塑了她對死刑議題的立場。

王碧芳進一步解釋,在現行制度下缺乏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等替代方案的情況下,對於情節重大的犯罪,死刑仍是實現罪責相當原則的必要手段。對此,陳冠廷表達認同,因為對於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犯罪者,持續耗費納稅人的金錢加以收容確實難以認可。

陳冠廷說,作為立法委員,他很肯定王被提名人願意坦率表達立場。在法界,支持死刑的立場可能較為敏感,但她仍然清楚闡述了自身見解,讓被審查人能勇於表達自身理念,這正是同意權審查的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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