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心議員涉貪 一審遭重判

無黨籍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右)遭控詐領助理費涉貪起訴後,今年2月23日晚間辦妥交保手續離開北院。(本報資料照片)
無黨籍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右)遭控詐領助理費涉貪起訴後,今年2月23日晚間辦妥交保手續離開北院。(本報資料照片)

有「甜心議員」之稱的前時代力量台北巿議員林穎孟,被控透過前男友、米達克星球負責人葉曜彰找人頭助理,詐領公費助理費、勞健保等款項,並圖利米達克公司。台北地院合議庭痛批兩人不認罪,且犯後態度不佳,29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圖利2罪,分別判處林女3年8月、5年8月徒刑,各褫奪公權2年、3年,沒收犯罪所得3萬5563元;葉男則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林穎孟回應,尚未收到判決書,但強調「沒一毛錢進到自己口袋」,批法官漠視卷內對她有利的證據,無視冤情、不食人間煙火,「水準令人難以苟同」,並要求法院把判決書及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接受公評。

判決理由指出,林穎孟擔任台北市議員,動見觀瞻,本應自律為選民榜樣,並體會國家補助議員公費助理的用意,卻不實申報公費助理,且和葉曜彰共同藉此圖米達克的不法利益,並破壞議員助理補助費用制度美意,迄今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

林穎孟從2018年12月25日起聘用楊尚偉擔任公費助理,後因故決定從隔年9月28日起將楊資遣,因「資遣費」不在議會補助公費助理酬金或費用範圍內,為免除自行支付資遣費,遲至2019年11月1日才向台北市議會辦理停聘,藉此詐領3萬5563元,涉犯職務詐欺貪汙罪。

判決指出,林在2018年12月25日起聘前男友葉曜彰為公費助理,葉於同年3月31日成立米達克星球公司並擔任負責人,由於為扶植甫成立缺乏資金及客源的米達克,兩人謀畫將米達克新聘雇員郭羿岑充作議員公費助理,把成本轉嫁給予議會分擔,讓議會於2020年5月把郭登載為全職公費助理,並逐月將「月酬金」3萬5000元撥入郭的銀行帳戶。

林穎孟於聘用郭擔任議會公費助理期間,郭固有從事剪輯問政質詢影片、設計公關文宣等事項,但工作量明顯少於其他公費助理。且葉更同時指示郭製作諸多米達克承接的案件,米達克卻未另行支付郭薪資、勞保、健保及勞退機關提撥補助款。

合議庭認為,兩人以此方式圖米達克的不法利益,免除支付郭薪資、勞保、健保及勞退機關提撥補助款,涉犯圖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