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民主包裝的文化大革命
「大民主」一直是「人民當家做主」的夢想。而人民當家做主是什麼樣子?如何實踐?誰才是人民?每個人民都要當家做主,那誰聽誰的?誰也不聽誰的,人民內部打起來怎麼辦?打成是什麼樣子才是民主?打成不可收拾怎麼辦?……一切全沒有一個說得準。因為大民主之下,是沒有法治的。只有「一切以民意為依歸」,但民意是誰說了算?
歷史上,最有資格說是實現「大民主」的,大概是中國大陸的文化大革命。在「四大」的「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全面言論自由之下,以人民當家做主的大批判開始了。每個人都可以出來批鬥,民眾痛批地方官僚、各級領導幹部。學生批校長老師,舉凡有一點權威的,都在打倒之列。凡是要打倒的,都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什麼是當權派很好定義,但什麼是「走資本主義道路」就說不清楚了。於是,舉凡要打倒的,全都冠上「走資當權派」。愛冠誰就冠誰,什麼人都可以是,也都可以不是。
但「大民主」有一條大原則:「這種『民主』不是保障人民權利,真正貫徹實行憲法、法律性的規定,而是毛澤東用來發動群眾打倒政敵,在黨內搞大清洗的手段。」所以,民主不民主,是以打倒政敵為目的,所謂「民主」也不是誰代表更多民意,而是被他指揮的群眾為主。因此,千打萬打,就是不許打到毛澤東,更不能打到四人幫,更不能打到共產黨。
對文革的反省,最深切者莫過於民主應建立在憲政法治之上,一切有法理可依循,而代表民意的國會基礎更不能動搖。否則立法將不成其為法,最後只能淪為用民粹力量動員群眾,變成文革式的暴民政治。
看清楚了文革式的大民主,我們就會了解賴清德的「大民主」意何所指了。大民主要的是聽命於民進黨的群眾,要去打倒的是國會多數黨,要推翻的當權派是國會多數黨。人民做主是誰都可以打倒,就是不許打倒權威賴清德。
然而,在一個民主國家,如果國會還不能代表「人民當家做主」,代表主流民意,請問,誰才能當家做主?難道用1450叫出來的人,拿著政府給的補助金,在街頭叫囂,包圍國會,那才是「人民當家做主」嗎?一個執政黨,不面對代表民意的立法院,天天喊著「大民主」,那不是文革的翻版嗎?
然而,如果我們了解羅文嘉、馬永成、林佳龍、鍾佳濱這幾個學運世代的背景,就不會感到意外了。當年他們在學校的讀書會,私下偷偷讀得津津有味的禁書裡,除了歐洲新馬如盧卡齊、葛蘭西、路易‧阿圖塞等之外,別忘了還有《毛澤東選集》。當年毛的策略還是熱烈討論的話題。
而台灣這些讀過毛選的早年學運青年,即使到了中年,彷彿還留著毛澤東基因似的,在立法院碰到挫敗,立馬就想到用毛澤東的「大民主」概念,想要以文革式的群眾運動,來打垮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憲政法治秩序。
試問,如果青鳥可以打垮立法院,那台灣還需要立委選舉嗎?如果賴清德可以用大法官的釋憲,不斷否決立法院通過的法案,請問2300萬人所選出來的立委算什麼?是用來擺設的嗎?他們難道不是2300萬民意的顯現?有代表執政黨的,也有代表在野黨的,這才是民主憲政的常態。除了文化大革命,哪裡會用群眾運動來取代憲政法治的民主?
總而言之,捨憲政民主而不為,把憲法規定的五權分立的立法根基推翻,用大法官的文字遊戲搞釋憲,徹底閹割立法院職權,再用大民主來包裝。那就真的是離獨裁不遠了。(作者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