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調查展成效 法扶增少年事件移送前陪同服務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7日電)監察院去年調查彰化少年打工遭囚虐案,要求行政院督導所屬強化兒少司法扶助機制。監察委員葉大華、高涌誠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經持續追蹤後,法律扶助基金會將自明年元旦起,提供「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律師陪同服務」,落實被害人權益保障。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去年通過葉大華、高涌誠所提彰化少年小羅因打工遭雇主拘禁凌虐等情案的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督導相關部會,檢討改善此案少年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未能即時獲得司法扶助,以及程序參與機制未能落實等問題。
葉大華、高涌誠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此案被害人小羅在第一審法院審理期間才滿18歲,依法應有陳述意見的機會,但小羅遭虐後罹患精神疾病無法出庭,卻無人協助其表達意見,直到第二審法院審理時,才由扶助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得以補充意見,凸顯現行司法程序對於兒少被害人的保護機制仍有待加強。
葉大華、高涌誠表示,在兒少身心狀況不佳時,政府更應提供適切的協助,確保其程序參與權利得以實現,而此案經持續追蹤改善,法律扶助基金會已決議自明年1月1日起,提供「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律師陪同服務」,服務對象包括非原住民、非因身心障礙致無法為完全陳述,以及非涉犯3年以上重罪的少年。
葉大華、高涌誠指出,未來少年如遇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通知、詢問、同行、逕行同行、逮捕、護送或移送及少年法院接受處理等程序,本人、親友、社工或機關均可撥打該基金會24小時全年無休專線412-8518(幫我一把),申請律師到場陪同。
兩人指出,法扶的服務能避免青少年因缺乏法律知識或經驗不足,受到不公正對待,也是落實被害人權益保障,鼓勵各界協助有需求的少年多加運用。(編輯:蘇龍麒)11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