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北檢指曾收柯文哲「小沈已給過」簡訊 黃珊珊揭「時間差」駁斥
檢方今(26)天偵結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兩大案,以收賄、圖利等4罪起訴柯文哲,共求刑28年6個月,其中收賄部分,北檢除了提出沈慶京帳戶明細及柯文哲EXCEL檔佐證,也提及柯當時傳簡訊給黃珊珊稱「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對此,黃珊珊親上火線駁斥,強調她收到簡訊的時間已經相隔了1年,且當時她的認知是「對方應該有捐過款,不宜再去勸募。」
針對北檢提出的簡訊證據,黃珊珊今天下午發文說明,柯文哲發给她的簡訊時間是2023年11月間,逢總統大選期間,同仁討論募款事宜,柯文哲傳簡訊給她表示,「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他財務也不好」,黃珊珊解釋「我當時認知是指對方應該有捐過款,不宜再去勸募,也並沒有後續處理。」
黃珊珊不滿表示,起訴書針對2022年的1500萬元行賄的舉證,竟只有三個理由,包括2022年威京集團有領現金1600萬、excel表記載1500以及「時間點在一年後完全無關的簡訊」。
她痛批,起訴書沒有拿出任何行賄事實的人事時地物等相關證據,憑想像就推定1500等於1500萬,且是親自交付給柯文哲,更以拼揍推論的方式東拉西扯羅織入罪,行賄的事實查了4個月,卻只有「某時地」?不是說市長室?工地現場?都查不到只好拿簡訊充數,4個月了,押人也沒取到供,起訴內容更證明這4個月來每周爆料內容的荒謬!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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