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托育品質 南市府籲務必挑選合法保母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少子化時代,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提醒家長在找尋保母時,務必挑選領有政府核發「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的合格保母。為加強居家托育人員管理及提升托育環境安全,社會局設置四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共配置四名督導及三十名訪視員,提供家長收托媒合、照顧諮詢並針對收托幼童之保母進行實地輔導訪查。
社會局指出,目前台南市登記保母總數為一九七0人,其中有收托幼童之保母為一五0一人,總收托三一一0幼童,各居家托育中心針對收托幼兒的居家托育人員,每年至少進行四次無預警訪視;對於全日托、夜托等對象,訪視次數提高至每年六次,確保收托幼兒之照顧品質。
社會局長盧禹璁強調,絕不容許任何兒少權益受到傷害,若有不當照顧,絕對會追究到底。社會局核發證書前,會先確認保母是否具備保母證照、健康狀況並查詢是否有犯罪紀錄,也提醒家長在送托過程中可主動關心孩子的送托狀況,偶爾抽空至保母家中瞭解孩童照顧狀況,若有發現異常照顧皆可通報社會局協助處理。
社會局自今年起免費提供居家托育人員裝設監視器,托育人員可向居托中心提出申請,以保障托育人員、家長與幼兒的三方權益。有托育需求之家長可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媒合平台」尋找全國登記保母相關資料;台南市建置「台南市育兒資源網」,協助媒合托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