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月薪3.1萬仍難生存 民團籲公務機關帶頭調薪至4萬
公務機關低薪受雇者聯盟:「起薪沒4萬,就是真低薪。」
在行政院大前拉布條喊話,公務機關低薪受雇者聯盟,集合超過10個相關工會,呼籲政府要解決台灣的低薪問題,就不該遺漏各公務機關中的基層員工。
高雄市公務機關總工會副理事長馬美惠質疑,「我們公務機關的技工工友,40年我們的俸點沒有調過,像我已經年資30年了,我的薪水根本就不到4萬,也沒辦法養家活口,晚上我都還要去兼差、去打工,政府是不是兩面手法,要求企業要加薪?我們公部門每個基層的勞工,為什麼不帶頭加薪呢?」
日前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勞工薪資低於國內薪資中位的3分之2,大約3.1萬元,就是低薪族。
而聯盟認為在現今的勞動環境中,就算超過3萬1也難以生存,向政府提出訴求,希望能提高公務機關受雇者起薪至4萬等,帶頭改善低薪環境。
中華快遞工會理事長陳宏春指出,「我們公司成立17年來,幾乎都沒有調薪,一直到民國111年,透過我們不斷抗爭,甚至用罷工手段,才勉勉強強強調薪到3萬多左右。」
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表示,「請問他月入不到4萬,他要怎麼存錢?連國家基本的國營事業員工和公務員都是這種低薪的時候,這個國家會有進步嗎?」
行政院長卓榮泰則回應,明(2025)年起已要求中央政府的約聘僱等基層員工,月薪應高於法定最低工資1.1倍,也就是大約新台幣3萬1449元。
而公務機關低薪受雇者聯盟則將在12月舉辦自救尾牙活動,也遞出邀請函給行政院長,希望基層的聲音能被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