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士官讓女同袍懷孕 竟要妻「輪流共侍」…超渣言論曝
嘉義一名前空軍士官,在與同事結婚並生下一子後,被老婆發現外遇行為,且對象還是另一名女同事,但因為兩邊都不想放棄,竟大膽向妻子要求與小三共侍一夫,讓人妻氣炸請求賠償,如今判決出爐。
判決書指出,嘉義一名女子花花(化名)在民國112年6月與同事大明(化名)結婚,兩人育有一名子女,但她意外發現丈夫和另一名女同事小紅(化名)發生婚外情,甚至還有1名孩子。花花主張,在事情曝光後,大明仍不知斷了這不良關係,竟反要求她與小紅每月輪流共侍一夫,讓她氣得不行。
花花出示質問大明的對話截圖,大明提到「會不會我只是貪圖她的身體而已,我自己也不知道,先讓我們兩個好好想一下好嗎」、「我真的都不想失去,但最近我真的覺得妳把我綁的太緊了」、「先做好心裡準備,因為我也知道選誰一定會有一個人痛苦」、「我也擔心我最後選擇的並不是妳」、「可能最壞打算是離婚,這樣我想找妳可以找妳,或是一個月休兩次,一人一次」、「我就是這麼的垃圾,離婚了,我想找誰就找誰,不用在意身分」。
花花還提到,依照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資料,有其他3同事在112年7月在工程班辦公室內,目睹大明與小紅共躺一張沙發,身上還蓋棉被,且小紅的妹妹也曾在約談時透露,大明多次探望懷孕的小紅。另外,花花也發現大明與小紅有連續2個月的排休日期相同,大明在約談中也坦承是為了要載小從紅上下班,後來小紅調職後,兩人仍有持續來往,這件事大明在約談中也承認了。遭逢婚姻上的變故,導致花花罹患憂鬱症,決定向大明與小紅提告,並求償100萬元。
對此,大明反駁,花花所出示的憂鬱症診斷證明,無法證明是因為何事罹患,且空軍約談紀錄中指出,他與大紅躺在一張沙發上,是因為他原本在沙發上看書,但後來睡著了,並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認為不能憑幾名同事的說法,就認定是他邀請小紅一同躺在沙發上。
而對於小紅妹妹所說,大明也辯稱,小紅否認有發生婚外情這件事,等同於否認孩子是兩人所生,且小紅的孩子是113年3月誕生,若是足月生產,至少是在112年5月間受胎,假設真的是他與小紅的孩子,依據他與花花結婚時間,也不算外遇生子,希望法官可以駁回花花的告訴。
小紅則在答辯中指出,她與大明是同一單位同事,因為年齡相仿而較有話說,在大明結婚後,也只有與對方一起上證照課程、看書及偶爾用餐,並無踰矩行為,更指出兩人選擇在辦公室讀書,足以顯示光明磊落的心態,且辦公室不可能有棉被,認為其他同事所說與事實不符。
同時小紅也提到,自己的孩子是足月生產,推算是在花花與大明結婚前就已懷孕,與侵害配偶權無關;針對休假一事,小紅認為,從LINE對話紀錄可知,大明的休假日都是花花安排,認為此說法不可採信。
嘉義地院審理後判斷,小紅自述孩子足月生產,因此受胎期間比花花結婚日期還早,就算真的是大明的孩子也並非「婚姻關係中外遇所生」,因此認為花花所指的「外遇生子」沒有侵害配偶權。
針對大明與小紅在婚後婚外情部分,嘉義地院指出,其他同事稱在工程班辦公室,親眼目睹兩人同躺一張沙發上並且有棉被一事,有調查洽談紀要附卷可稽,且兩人因違反「未尊重性別互動分際」而遭懲處後,人仍有於營外單獨用餐的情況,認為這部分可以採信花花所言。
因此,嘉義地院考量,大明先前擔任士官,現已經退伍從事木工,每月收入約3萬元;小紅目前從事軍職,收入每月約4萬多元,依損害賠償,裁定大明與小紅要賠償花花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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