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職權修法爭議「沒表態」遭質疑 劉靜怡: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黃威彬攝)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黃威彬攝)

[周刊王CTWANT] 立法院昨(24日)進行7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全數大法官被提名人皆未通過,其中連民進黨團都決議封殺名單中的劉靜怡,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事後劉靜怡在臉書發聲,「如果總統真的沒有同意這樣幹,那就自己公開向社會大眾澄清,我真的不需要任何人私下向我澄清,因為投票結果已經確定了。」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民進黨祭出黨紀,要求一致投票反對劉靜怡提名案,凡投票支持者將開除黨籍;他也強調,民進黨尊重權力分立原則、尊重總統提名權,黨團未事前知悉總統提名人選,這是長期有默契,「後一刻我打給賴總統說我們國會自主,賴總統立委出身,絕對尊重。」

柯建銘直言,劉靜怡一路罵民進黨,從過去罵小英貪污、假論文,又罵蘇貞昌貪污,所有案子都貪污,審查會時也照罵,所以不可能投給她。

事後,劉靜怡在臉書發聲「如果總統真的沒有同意這樣幹,那就自己公開向社會大眾澄清,我真的不需要任何人私下向我澄清,因為投票結果已經確定了」、「我已經沒有任何牽掛了」、「劉靜怡還是劉靜怡,也會繼續做劉靜怡」。

劉靜怡今(25日)一早再發文,「據說有學長抱怨我為什麼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爭議上沒有加入連署或表態。事實是,當時我已經同意台灣法學會送件給總統府審薦小組進行提名推薦了,在審查推薦程序進行中,請問我該順從各位先進的期待表態嗎?如果是這樣,是要提醒審薦小組做立場審查甚至忠誠度篩選嗎?那麼,說好的司法獨立和法官不語呢?」

劉靜怡進一步表示,「更何況,那後來也發展成重大釋憲案了,根據過往經驗(例如年改案和黨產案),不管憲法法庭後來有無指定,但若有任何可能被指定為鑑定人,適合事前參加連署或表態嗎?難道這個國家連不表態不發言的自由都不存在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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