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提高警消、海巡等月退所得替代率上限到80% 銓敘部遺憾
銓敘部針對昨(七)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卅五條等條文修正案,單獨提高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和空勤人員所得替代率上限到八十%,銓敘部表示,本案在立法院審查修法過程及六日朝野協商會議中,都已力陳不應該修正的理由,並提供修法後的衝擊影響數據,銓敘部在本案修法過程中已盡力表達意見,惜仍未獲重視,對於立院仍完成三讀,深感遺憾。銓敘部強調,本次修法衝擊公務人員退撫制度的憲法平等原則,減損退撫基金財務健全和增加政府財政支出,並嚴重影響文官退休金和現職工作間應有對應的衡平性。
銓敘部表示,單獨提高警察退休所得替代率,將破壞公務人員退撫制度必須公平對待所有成員的憲法平等原則,這是銓敘部基於守護憲法平等原則之責,無法認同這樣修法提議的最重要理由。由於警察人員和其他公務人員,包括其他各類危勞人員,都適用同一部退撫法律,同屬相同退撫基金下,繳交相同費率和相同繳費標準,結果退休給付標準卻大不同,將使退撫制度首重的公平對待原則完全喪失殆盡。
銓敘部指出,單獨提高警察人員替代率,也將造成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早二年,估算未來五十年基金收入減少和支出增加合計一千七百餘億元,財務缺口須靠政府撥補,就是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