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朝野協商共識 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12/17表決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2日電)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相關審查時程,各黨團達成共識,包括11月22日開全院委員會,舉行人事同意權案的公聽會等,也決定審查完畢後,於12月17日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考試院第13屆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任期依法在今年8月31日屆滿,總統府已於5月31日將總統咨文送至立法院,為總統提名考試院第14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等案。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率先發言表示,希望人事同意權案可以積極進行,以符合社會期待,民眾黨團展現善意,針對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提案並召集過協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行使人事同意權是立委的職責,不可迴避,希望大家好好討論,有效率的面對及趕快處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說,國民黨團在8月下旬就已準備好,針對相關人事同意權案送到立法院審查,國民黨團會全力配合,只要今天朝野協商白紙黑字列入相關議程,國民黨團敬表同意。
不過,傅崐萁提及,這次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沒有拜會在野黨,他不願猜測這是要故意矮化立法院還是在野黨,但既然名單送立法院審查,民進黨團希望盡快審查,國民黨團也同意。
柯建銘說,拜會是必然的,今天決定審查期程後,相信會陸續去拜會,至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案,不管藍綠的交通委員會召委,大家有共同的看法、可以審的時候就排,但誰可以過就尊重立委的決定。
經多次休息討論後,朝野黨團達成共識並簽署協商結論,包括11月22日下午改開全院委員會,舉行考試院人事同意權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11月26日、11月29日下午、12月3日、12月6日下午改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
11月26日上午審查考試院長被提名人,下午審查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11月29日上午、12月3日、12月6日下午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審查完畢後,12月17日上午院會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協商結論提到,投票時,考試院正副院長及7位考試委員被提名人併為一張同意權票。各黨團如有關書面問題,於11月15日中午前送至議事處彙整,由立法院函送提名機關轉致被提名人,以利後續審查進行。(編輯:謝佳珍)11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