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人事公聽會 專家論戰被提名人是否要有政治專業

立法院長拍板考試院正副院長及委員人事同意權案時程,將於12月17日院會上午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22日先舉行公聽會。(陳薏云攝)
立法院長拍板考試院正副院長及委員人事同意權案時程,將於12月17日院會上午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22日先舉行公聽會。(陳薏云攝)

立法院長拍板考試院正副院長及委員人事同意權案時程,將於12月17日院會上午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22日先舉行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7人,立委7人發表意見。對於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是否要有政治專業等論戰,專家看法不一,也有專家呼籲新一批的試委應制定2050文官制度前瞻白皮書。另立委部分則著重在考績會制度,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考績法只有上對下考核精神壓力的規定,希望未來考試院應該對此有積極作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推薦的學者專家、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公共政策學系教授紀俊臣提到,考試委員的提名,很多是政治任命,專業可能不大夠。他建議,國家考試的典試委員、命題委員及閱卷委員,皆宜有更專業的學者專家延聘,更宜老中青,才能提升文官人力品質。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推薦的學者專家、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指出,他認為法律乃至於某種政治專業,恐怕是必要的,而他所指的政治專業,並非政黨傾向。另外,有法律專業的考試委員更能清楚掌握考試權與其他憲法機關的關係。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推薦的學者專家、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桂宏誠說,建議立委行使同意權時,應認真審查被提名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積極資格,像是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鄧家基、伊萬.納威是以「學識豐富,有特殊著作或發明者」的資格條件獲得提名,他們是否有特殊著作或發明,就是審查重點。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推薦的學者專家、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陳清秀說,根據憲法規定,考試委員要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他建議要擔任考試委員的人,要辭掉政黨的職務,包括退出政黨。

桂宏誠也說,關於院長這部分,要請教院長被提名人,一個考紀會懲處兩大過的嚴重案件,還沒有開考績會前,為什麼行政院長就可以先對外說明懲處結果?這樣符不符合考績法規定,院長被提名人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