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柯文哲當庭罵檢「不要臉」!律師驚呆曝法律見解

台北法院審理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20日召開準備程序庭,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親自上陣反擊,怒批檢察官羅織罪名、有罪推定,違反偵查不公開,黨檢媒一體,更生氣大罵「不要臉」。對此,律師黃帝穎舉出法院見解,酸柯文哲怒罵檢察官,不只對法律上沒有幫助,還恐多加一條公然侮辱罪。

柯文哲昨開庭時有備而來,以準備好的答辯內容駁斥檢察官指控,當庭爆料林俊言檢察官到看守所恐嚇,痛批檢方違反偵查不公開,配合鏡新聞每周爆料,害他遭羈押無法在父過世時陪伴在旁,「這樣一輩子的痛,我要怎樣原諒?」北檢黨檢媒一體,賠掉司法信任度,還指控他收賄,當庭怒罵檢察官不要臉,遭法官許芳瑜連忙制止。

對此,律師黃帝穎發文,針對柯文哲開庭情緒激動對著公訴檢察官怒吼「不要臉」一事,舉出法院見解認為,「不要臉」一詞,依社會一般人對此言語的認知,是蔑視他人之人格、貶抑其人格尊嚴,具有輕蔑、鄙視及使人難堪的涵意,足以貶損被辱罵者的社會評價,且此用語並無有益公共事務之思辨,或屬文學、藝術的表現形式,是公然侮辱罪。

黃帝穎認為,柯文哲激情演出踩到法律紅線,法律上不只沒有任何幫助,更恐多加一條公然侮辱罪。

柯文哲並在法庭上自清說,從2024年9月被羈押禁見到現在,這7個月他是首次公開反擊澄清。柯說當30年外科醫生都沒收過紅包,怎可能因京華城案收賄。他說,京華城容積率案市府處理過程公開透明,也有會議記錄和相關錄音錄影,未來都會拿出來證明他清白。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