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高雄皆發生車禍肇逃事件 警籲遇交通事故應留現場報案

消防人員對傷者進行急救,也請一旁的熱心民眾一起幫傷者送上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因為傷勢過重,仍舊不治。這起11日發生在花蓮台9線富里鄉路段的車禍,原以為是死者自撞路樹,經過警方抽絲撥繭,在現場找到一個破損的後照鏡,循線找到肇事者。

花蓮縣消防局富里分隊員葉治賢指出,「現場傷患一名 ,經救護人員評估後,心肺功能停止 ,立即給予CPR及高級救命術,並送往玉里榮民醫院進行急救。那車禍事故相關責任,由警方調查中。」

律師李柏洋表示,「如果是你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撞到人,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而逃逸的話,法定刑就會是1年以上 、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述說著先前發生的車禍撞壞了鐵門,高雄大寮11日也發生肇事逃逸案件,有駕駛追撞前車,他不但沒有下車道歉,還整個人慢慢滑出車外,而且疑似沒有拉手煞車,車子向後滑行,撞上店家鐵門,他還對被追撞的司機出拳後,逃離現場。

民眾說道,「他們都下車,人摔下來 ,車子倒退撞到對面,然後吵架。」

高雄市警局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副所長許正義表示,「孫男肇事逃逸部分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

由於包括歌手邱軍駕車撞死排班計程車司機,被依過失致死等罪嫌,羈押禁見2個月,加上這兩起肇逃案件,面對肇逃案頻傳,警方呼籲駕駛人,如果遇到交通事故,應該要留在現場、立即報案,等警方到場處理,避免違法及發生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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