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元之挨轟「慣老闆」 立院辦公室遭勞檢揪兩缺失 北市勞動局:不改善將開罰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挨批「慣老闆」,北市勞檢處今天(18日)前往葉元之國會辦公室進行勞動檢查。勞動局表示,接獲檢舉指出葉元之涉及職場霸凌,疑有禁止勞工請病假等情事,今天前往勞檢發現,現場無當事勞工的出勤紀錄,且未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限期一個月改善;勞檢處表示,若遲未改善,依法條分別可罰新台幣9至45萬元、3至15萬元等。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圖)挨批「慣老闆」,北市勞檢處18日前往葉元之國會辦公室進行勞動檢查。(中央社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圖)挨批「慣老闆」,北市勞檢處18日前往葉元之國會辦公室進行勞動檢查。(中央社資料照)

對於辦公室遭到勞檢,葉元之國會辦公室發表聲明指出,尊重並全力配合調查,盼釐清外界疑慮。

北市勞動局以新聞稿表示,日前於1999接獲民眾檢舉,葉元之遭爆涉有職場霸凌、禁止勞工請病假等涉違反勞動法令事項,當時因家屬尚於治喪期間,待治喪事宜已過,且媒體多有報導,今天上午派員前往勞動檢查。

勞檢處經查發現,現場無當事勞工的出勤紀錄,除請雇主提出補充說明外,另發現涉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1項第1至7款規定(未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將通知一個月限期改善。

勞檢處說,若第二次檢查還是有這些缺失,出缺勤紀錄部分可罰新台幣9至45萬元、未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可罰3至15萬元;案件移送到勞動局之後,會給葉元之辦公室陳述與說明的機會,再看看怎麼罰。

勞檢處解釋,所謂「未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包含事業單位有無配置適當作業場所、是否適性適所、溝通技巧教育訓練、有無程序處理員工反映的職場霸凌等問題、後續如何評估與檢討等。

因事涉霸凌,記者提問後續是否約談葉元之本人或是當事勞工家屬,勞檢處表示不會,因職安法並未授予權限做個案認定。

勞檢處表示,113年間受理職場霸凌申訴案件776件,相較於111年成長近四倍。受理113年職場不法侵害申訴案件中,有關言語暴力者占52%,有關工作分配或職務調動相關內容者占22%,至於有提及肢體暴力者,則占3%。申訴案件中前五大行業分別為批發及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業、金融及保險業、支援服務業及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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