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捍衛農業權 「國土計畫法莫上路」

【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國土計畫法擬明(114)年4月30日上路,但相關配套、子法和補償辦法,內政部都未能提出,各縣市政府尤其是農業縣與農會、農民,呼籲《國土計畫法》暫緩實施。立院國民黨團27日舉行記者會,來自新竹、台中、南投、雲林、嘉義、高雄等農業大縣黨籍立委,向賴政府大聲疾呼,在相關子法、配套措施、補償辦法尚未制定出來前,《國土計畫法》必須暫緩實行。

國民黨團主張,《國土計畫法》暫緩實行4-6年,讓行政部門有充裕時間與各縣市農會、農民充分溝通,並建立完善子法、配套措施和補償辦法,否則貿然上路將會是一場災難。

書記長林思銘說,《國土計畫法》目的在保障國土資源的永續利用,促進城鄉區域的均衡發展,與人民的財產權益息息相關。然而,該法案的修訂過程中,朝野共同呼籲暫緩實施的聲音從未停止。行政院也表示,原訂於明年4月上路的計畫,因全國仍有6個縣市尚未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無法完成全國評估,故仍需更多溝通。

林思銘認為,政府應給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更充裕的時間進行調查,提出長期合理的規劃,並充分與民眾溝通,以達成雙贏的目標。林思銘提到 以新竹縣為例,新竹縣的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已通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審議。然而,該草案在制定過程中,缺乏充分的公民參與,許多公聽會安排在上班日,資訊發布時間過短,導致民眾無法有效參與。此外,也存在多處不合理的劃分。

目前國土計畫法的幾項爭議,包括農業權被忽視、補償機制不明確、農地劃設標準不一,以及拉平城鄉與農業區價值的相關配套措施滯後等,仍未獲得妥善解決。此外,國土計畫法的修訂涉及經濟部、財政部、農業部等多個部門,需更多時間讓各部門從國家整體角度提出完善的配套措施,整合地方及基層的各種聲音,確保維護台灣國土安全,縮小城鄉與農業差距,真正達成公平正義與共榮發展的目標。

因此,國民黨建議將現行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的期限再延長4年至6年,以時間換取空間,進行更多討論,完善相關配套措施。透過此次國土計畫法的修訂,重新規劃國土空間,達成國土永續發展及國人安居樂業的目標,呼籲民進黨政府傾聽各界意見,審慎評估,勿倉促推動未達共識的法案,確保農民權益,促進國土永續發展。

副書記長張嘉郡表示,國土計畫法討論多年, 26日在內政委員會協商時赫然發現,內政部相關主張研究不足、有七項子法未具完善,也未跟立法院各委員進行充分論,只是一昧反對。賴政府不了解人民需求之外,內政部長劉世芳一再聲稱,「倘若農業權入法,會讓農地水泥化。」張嘉郡直接點出,這是劉世芳部長對農業發展權的無知所產生的謬論,事實剛好相反。

張嘉郡指出,農業權入法可保障農地使用,又可讓農民獲得穩定收入,增加農地面積生產效率,絕對不是劉世芳部長口中的「一次買斷」。張嘉郡說,全國各縣市農地分配量不同,以雲林縣為例,農一土地占全國21.8%,平均每人負擔農地面積是全國人均4.5倍,更是如無農地的台北市700倍左右;雲林農民的付出,難道不該特別補償嗎?

張嘉郡直言,劃設農一、農二後的土地使用、用途加嚴,地主若有使用需要,必須等待5年,且由縣市提出而非個人,農地財產權限制非常嚴格。張嘉郡認為,將農業權入法,增訂《國土計畫法》第32-1條文,補償制度參考德國「特別犧牲、特別補償」的法理。《國土計畫法》最主要目的是保障糧食安全,全國各縣市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張嘉郡希望能夠比照碳權方式進行年度交易,而非一次買斷,而《國土計畫法》實施延後4-6年。

藍委柯志恩表示,為何民進黨執政8年,對《國土計畫法》都沒有展開充分溝通?直到明年即將上路,內政部才匆匆請求立委們的意見,且說出的理由非常荒謬。事實上,朝野對於《國土計畫法》都認為有修法必要,民間團體也非常重視。《國土計畫法》是立意良善的法,但如果相關執行、配套、子法均未妥善,會對農民造成非常大的影響。例如,若農地被劃分到城鄉發展地區,未來商機無限;若被劃分到國土保育農業保護區域,將永世不得翻身。

柯志恩認為,以屏東而言,有4萬多公頃良田,最後保留台糖4100多公頃農地為農一,其他都劃為可多元農業活動的農二,幾乎有九成農地變相「逃脫」,農業部也提出糾正,但內政部仍舊依法公布,這樣公平嗎?也就是各縣市意見不同,以至於很多縣市無法如期交出規劃表。更重要的是,農地一旦被劃為農一,也沒有獲得適當補償;不慎違法,還得面對30萬元至100萬元罰款。

柯志恩強調,包括農業部、內政部都沒有好好針對《國土計畫法》施行進行充分討論,朝野立委和農業部都提出反對意見,但內政部堅持如期上路,難道屆時不會造成混亂嗎?柯志恩支持國民黨團的意見,《國土計畫法》暫緩4年-6年,等到與農民溝通達到妥善時才上路,這才是執政黨負責任的做法。

藍委許宇甄表示,《國土計畫法》立法迄今已超過8年,包括內政部、農業部都未能提出良好的對策及補償方案,配套子法也尚未制定完成,政府為了全國糧食安全,要求農民與農業縣負擔起責任,但糧食安全的責任應由全國民眾一起扛,不該只要求農業縣市和農民擔負起這個大責任。

許宇甄指出,既然政府要限制農地使用方式,就應給予農民補償,這樣對辛苦耕作的農民才公平。《國土計畫法》施行在政黨協商仍未獲得共識,農業部與內政部迄今未能保障農民權益、捍衛農業權,更未與農民進行充分討論,甚至九成農會表達反對立場。

許宇甄進一步說,連民進黨22位立委都提出展延版本,認為不該倉促上路,在《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配套、補償措施未完備之前,應暫緩施行。現行《國土計畫法》著重在劃設功能分區,整部法「只有棍子,沒有糖果」。許宇甄認為,《國土計畫法》不應只做土地管制,也該有對於農業補貼、損失補償以及土地配套措施的完整支持,只有讓管制和補償的框架更加完備,農業才能有序地永續發展,農民才會更有意願繼續投入耕作,打造農業價值。

來自台中藍委楊瓊瓔表示,民進黨執政後忘了農民、忘了地方、忘了基層,中央政府對於《國土計畫法》討論不足、標準不一、子法不完備,連民進黨立委也不挺,「硬幹」後會看到人民的反撲,問題重重,賴政府還企圖甩鍋給地方政府,說分區圖還沒交。楊瓊瓔說,連配套子法都沒有,如何繳交分區圖?

楊瓊瓔要問賴政府,《國土計畫法》內的農地劃設標準,為何各縣市落差如此之大?法律若要上路,檢核機制、補償機制、開發用途都討論清楚了嗎?《國土計畫法》最大問題之一,就是對農業發展有很多限制,卻無周全的配套措施。連民進黨政府的農業部前部長陳吉仲發文,都直指現在的「國土計畫法」無法達到原本立意,還欠缺農業補償、糧食風險等思考。

楊瓊瓔指出,中央政府失能、失職,只想用行政權硬推不完備的政策,在國土法上展露無遺。楊瓊瓔舉例歐盟的共同農業政策裡,會依農地使用差異分級有給付標準,也有相關補償機制,而《國土計畫法》都沒有,相信不管藍綠立委,都收到許多陳情,更多的是農民惶恐。因此,展延再評估絕對是必要的,朝野一起檢討,務必要達到原本立法目標,更要共同提升農民權益,讓國土發展綜效最大化,國民黨團主張《國土計畫法》應展延4到6年。

來自雲林縣藍委丁學忠表示,雲林農民非常恐慌《國土計畫法》明年4月上路,農民們都很清楚,一旦《國土計畫法》實施之後,他們的土地使用自由就受到限制。朝野立委都認為,農業權、農地使用不該受到《國土計畫法》施行的影響和傷害,但政府部門只站在自己的立場,根本看不到農民的艱苦。《國土計畫法》暫停是朝野立委一致的意見,行政部門不能無視不同意見的強烈表達。丁學忠呼籲內政部暫停《國土計畫法》實施,待相關配套措施完備後,再行研議。丁學忠認為,《國土計畫法》應該要暫緩6年,才能夠獲得完整的共識。

來自南投縣的藍委馬文君表示,南投縣境內有74%土地位於保育區,農業發展區23%,能夠成為城鄉發展區的土地,有部分落在《國土計畫法》的劃分區域內。賴政府只用口頭承諾會給予原來區域內的建物就地合法,但在《國土計畫法》母法內,根本沒有看到相關條文。

馬文君說,雖然有些縣市交出功能分區圖,但成圖時間點都不同,有民國40多年、50多年、80多年,像是河川流域沿線可能貫穿多個縣市,有些流經私人土地,但經過數十年來河川改變,圖資未必同步修正、調整。馬文君強調,如何保障在《國土計畫法》實施後,已經存在、合法的建物?必須要制定相關子法規範認定,避免造成民眾恐慌。

此外,馬文君提到,南投縣在不可開發區域相當廣闊,未來在《國土計畫法》實行後對農民造成的損失該如何補償?必須明訂。在所有相關配套、補償子法未制定之前,馬文君要求《國土計畫法》必須暫緩施行,如此才能達到環境永續目標。

來自嘉義縣藍委王育敏直言,嘉義縣是農業大縣,雖然嘉義縣已經交出功能分區圖,但仍接到農民陳情,期盼《國土計畫法》能夠暫緩施行。王育敏提到,阿里山在嘉義縣境內,山區很多地方被劃分農一, 完全不能開發。阿里山是靠著觀光為主要收入,阿里山的茶葉、咖啡是當地的特色,一旦限制發展,阿里山的觀光業者的產業、生計該怎麼辦?

王育敏指出,《國土計畫法》相關配套不足,農民怨聲載道,農民的權益賴政府完全沒有顧到,更沒有提供足夠保障,《國土計畫法》必須暫緩施行,讓農民在現有的基礎上安身立命,這是政府的責任。王育敏代表嘉義縣農民,大聲告訴賴政府,反對《國土計畫法》如期上路,請政府提出具體的保障。

南投縣藍委游顥表示,近年的代表字是「貪」,但錯誤的政策比貪汙還可怕。《國土計畫法》貿然上路,卻不見內政部有跟地方農會或農民進行充分溝通。游顥說,《國土計畫法》相關配套的子法共有23項,只發布16項,但仍有7項子法進度不明,賴政府說在年底前可以完成,但包括《森林法》、《農業發展條例》相關部會溝通進度幾乎為零。

游顥認為,在沒有任何配套和子法,又未見內政部跟各縣市政府充分溝通之下,尤其是農業縣部分,《國土計畫法》貿然上路會是一場災難,甚至比貪汙還可怕。朝野立委一致認為《國土計畫法》必須暫緩實施,呼籲內政部懸崖勒馬。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