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聯手修法提高釋憲門檻 北律罕見重轟:背棄憲法、辜負人民、重大失職

立法院會12月20日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中央社
立法院會12月20日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中央社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20日聯手通過《憲法訴訟法》等3個修正案,提高釋憲與違憲門檻,引發爭議。我國最大的地方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21日罕見重砲轟擊立法院架空憲法法庭、背棄憲法忠誠義務、辜負人民信賴、重大失職。

北律指出,憲法法庭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底,共收了6720案,其中人民聲請6444件、法院聲請52件,占憲法法庭受理案件比率達96.67%,顯然憲法法庭主要處理人民案件,自屬保障人民基本權益不可或缺的憲政機關。

北律表示,立法院固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然立法權的行使應恪遵憲法,倘若部份立委藉由行使立法權,強令其他憲法機關因而不能組成或正常運行發揮其憲政功能者,即屬違背制憲者信賴,更屬背棄對憲法忠誠義務的行為,違背立委就職時向全國人民宣誓必恪遵憲法的誓言,而辜負人民的付託與信賴,自屬重大失職之行為。

立法院20日通過《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43條修正草案的三讀,明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

北律說明,由於司法院前院長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10月底任滿,立法院對於總統賴清德提出的正副院長與5名大法官的候選名單,迄今均未審議,立法院多數政黨在現任大法官僅有8名的客觀現實下,仍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正案,已使目前僅有的8名現任大法官無法組成憲法法庭並行使職權,已嚴重破壞我國維護人民基本權利保障、確保憲政機關權力分立制衡的既有機制。

北律強調,修正案三讀後,若立法院仍不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將架空憲法法庭;縱使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以為彌補,然未來只要有大法官因故出缺或部分大法官為確保審判公正而迴避案件審理,將導致參與評議的大法官未滿10人,憲法法庭遭到架空的風險隨時存在。

北律援引司法院釋字632解釋,指立法院消極不行使職權致憲法機關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自為憲法所不許,佐證本次立法院以積極的職務行使行為刻意架空憲法法庭,已屬違憲,要無疑義。修正案造成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喪失監督、制衡其他國家憲法機關濫權、確保權力分立等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功能。

北律直言,在舉國民眾對此修法提案高度關注且憂心的情況下,立法院仍明顯違背其就職時的誓言、辜負人民的付託與信賴,三讀通過本次修法,北律對此甚感遺憾,籲請立委諸公應儘速為適當之處置,以妥適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及維護我國長年建立的民主憲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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