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聯手修「NCC組織法」 「翁柏宗條款」三讀過關!
[FTNN新聞網]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案修正「NCC組織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6條,今(15)日上午立法院會針對該條文進行表決,表決結果,56人贊成、47人反對。重付表決結果,55人贊成、48人反對,隨後三讀通過,NCC代理主委翁柏宗將面臨下台命運。
立法院今年7月份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萬年條款限制NCC委員僅得連任一次,然而原先法律規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隨後行政院遲遲不宣布,並指定時任NCC副主委翁柏宗從8月1日起延任,代理主委一職,引發在野不滿。
在野黨提出「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將現行條文中「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文字,修改為「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修正之第4條條文及113年11月15日修正之第16條條文,自113年12月1日施行」。讓翁柏宗無法再代理主委一職。
黃國昌上午受訪時強調「NCC組織法」7月16日立法院已經完成二讀、三讀,立法院沒有人想像到行政院竟然藉故拖延、不去施行三讀法律案,還做出走小路鑽後門、破壞民主憲政體制的行為,黃國昌強調,早在本會期開始民眾黨團早就針對翁柏宗表達抗議,行政院毫無任何反省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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