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採3階段納管 首波鎖定4上市櫃公司
融資租賃市場亂象頻傳,甚至衍生暴力討債、過度借貸及先買後付(BNPL)等高風險消費模式,對消費者權益造成嚴重影響。為整頓市場秩序並強化監管,金管會決定採取分階段方式,透過「金保法」授權修正子法,逐步納管融資租賃業,最快於今(2025)年8月底或9月初正式上路。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日前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融資租賃業務涵蓋範圍廣泛,涉及應收帳款買賣、貸放等行為。由於市場上業者類型不一,且目前並非金融特許事業,因此決定暫不修訂專法,而是透過「金保法」進行階段性管理。預定4月初公告相關子法,包括廣告規範、契約公平性等條文,並於6月30日生效,為業者提供2至3個月的緩衝期,讓業者有足夠時間調整營運模式。
根據金管會的規畫,第1階段優先針對4家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包含中租、裕融、和潤及日盛台駿,以及其旗下12家子公司,納入監管範圍,並將逐步檢視政策執行成果,確保業者符合相關標準。第2階段預計在第1階段實施約半年後,將金融機構轉投資的14家融資租賃公司納管,以進一步提高市場透明度,並降低風險。
第3階段鎖定租賃公會內規模較大的會員公司,由於該產業橫跨多元領域,像是汽車租賃、設備租賃、消費性租賃等,因此具體納管細節仍在研擬中。金管會將視市場發展與執行成效,進一步調整政策。
金管會指出,現行融資租賃公司並非金融特許行業,但其業務模式涉及貸放與消費金融,影響廣泛,部分業者甚至以不當手段向消費者追討欠款,導致暴力討債等社會問題。為強化監理,金管會藉由修訂子法,要求業者在廣告資訊揭露、契約條款設計、業務操作規範等方面提升透明度,降低消費糾紛。
彭金隆強調,金管會不可能將全台超過8,000家的租賃業者一次性納管,而是採取循序漸進方式,優先對影響較大的企業進行監管,並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累積經驗,以作為未來制定專法的依據。日後將繼續監測市場動態,適時調整監理策略,確保金融市場穩定發展,並保障消費者權益。
原文出處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