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酸法盲!吳怡萱反擊:蔡英文競選小物賣中客「可收外國人政治獻金?」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資料照,陳祖傑攝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資料照,陳祖傑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傳出可能因為木可賣競選小物的金流,涉違反《政治獻金法》。民眾黨以「賣木可小物不等於政治獻金」解釋,今(12/18)遭民進黨議員林延鳳批評「法盲」。對此,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回嗆,前總統蔡英文曾經賣競選小物給中國遊客,難道可以收外國人的政治獻金嗎?

林延鳳在臉書指出,依監察院的函示,募款餐會與義賣品項所得必須「全額列為政治獻金收入」,連「不相當對價之給付」也屬於政治獻金範疇,即柯文哲演唱會收入都要納入。她酸:「這種法盲的話講給自己聽就好,講給檢察官跟大家聽會被笑死」。

林延鳳表示,當時賣衣賣小物、開演唱會等收入都是進木可,競總還要付授權金給木可,然後木可再將錢匯給柯文哲,以及支付費用給民眾黨這些有領薪水的人,「有沒有洗錢的疑慮?」還諷刺「果然民眾黨的思維跟作為都與眾不同」。

吳怡萱稍早在臉書反擊,指出《自由時報》2016年曾報導,前總統蔡英文的競選總部「小英商號」賣紀念商品,連中國遊客都在瘋搶,商店的人還說「業績好,中國人多。」

吳怡萱指出,按照林延鳳的邏輯,廠商賣小物就是歸屬政治獻金,那這些中客買的紀念商品,錢都到小英總統的政治獻金專戶了?反問林延鳳「外國人不能捐政治獻金,你不知道嗎?還是妳認為「中客」是本國人?」

吳怡萱並強調,他們付出勞務協助宣傳木可小物所取得的勞務報酬,不是從政治獻金支出,更不是抽佣,木可小物販售的商品,也並非全都是募款小物。檢調明明就已經查到勞務報酬並非從政治獻金支出,還是依然要大動作找黨公職在週二應訊,目的為何,昭然若揭。最後感嘆,「這些抹黑攻擊,親身經歷,真的來的又急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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