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求帶走小六生?警方、校方各說各話

▲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澄清,警方絕對沒堅持要從校園帶走小孩。(圖/台中市政府提供,2024.12.04)
▲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澄清,警方絕對沒堅持要從校園帶走小孩。(圖/台中市政府提供,2024.12.04)

[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市發生警察進校園將小六生帶到派出所做筆錄的爭議,事後警方和校方版本不同,校方指是警員堅持要去派出所做筆錄、警方表示當場有人說「這樣不好看」,因此接受建議儘快將人帶走。民進黨台中市議員謝志忠批評,此事居然發生在警察和老師兩大專業人員身上,喚起許多中年以上民眾對白色恐怖的恐懼,難道台中也戒嚴了?

台中市小學師生衝突,隔天警方進人校園,在家長來不及到場下,就將老師和學生直接帶到派出所做筆錄的荒唐事件。律師呂秋遠批評,本案不是現行犯,就算要約談也只能發通知書,請家長帶孩子到警察局,而非直接從學校帶走,即便家長同意也一樣,直言「為何警方會穿著制服直接把孩子帶走?」。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今(4)日質詢時,針對「是誰要從學校將孩子抓到派出所」一事,要求市府相關主管說明。謝志忠表示,校方昨天發出公開聲明,指警方到校時老師已經表示不提告,但警方堅持既已報案,就該到派出所做筆錄。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怒問,整個事件從校方到警方,為什麼全都沒有法律概念?(圖/記者顏幸如攝,2024.12.04)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怒問,整個事件從校方到警方,為什麼全都沒有法律概念?(圖/記者顏幸如攝,2024.12.04)

謝志忠強調,民主時代人人各有權利與責任,當事老師行使權利應該獲得尊重,但學校主管和警察都是受過專業訓練的公務員,從頭到尾錯得離譜、難以置信!一是前一天發生衝突,在孩子非現行犯前提下,老師打電話報案,警察還真的來了!二是警察來了之後,得知是前天發生衝突,明明可以告知雙方,事後到派出所做筆錄即可,進入校園短短10幾分鐘,居然就把孩子載上警車!此事喚起許多人對戒嚴時期軍警長驅直入校園的恐怖記憶,他問「大家熱烈討論韓國戒嚴的同時,難道台中也戒嚴了?」

警察局長李文章答詢時表示,3月27日上午當事老師打110報案,指有人在學校拿球棒打人,兩名巡邏中的員警馬上趕到,並取得學務主任同意、開巡邏車進入校園。處理報案事件時,學務主任雖依法全程陪同,但當時正在上體育課,有很多孩子圍觀,學校有人建議「不要在現場處理,是不是請警察去派出所處理?」

李文章強調,孩子不是強行被帶走的,謝志忠生氣反問:「難道小朋友是自己自願去的嗎?」李文章接著說,「剛剛議員有問為什麼校長和其他的師長,本來就要跳出來制止嘛!」他再次強調警方從未強勢帶走小孩,是大家現場討論的共識,「但教育局調查的結果,我們都尊重」。

謝志忠有感而發的說,依警察局、教育局的專業訓練,「要讓這件事情發生還真的不容易耶!大家都毫無法律概念耶!警方執勤可以這樣嗎?」李文章回應,孩子根本不是現行犯卻被帶走,兩名員警已經接受申誡處分,警方並進行內部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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