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六男童在校遭2警帶走! 國小師「教學理念」起底

台中西區某國小今年(113年)3月發生師生校園衝突,一位學生不慎用樂樂球棒打到老師,對方因此報警,不料員警竟到校將人帶去派出所做筆錄,事後員警跟所長被懲處、拔官,該位老師也被「起底」。

小六生遭員警帶走畫面。(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這位老師是師大特教系畢業,自述教學理念是「有教無類,一個都不放棄;因材施教,天生我材必有用;多元涉獵,從中培養興趣;積極展現個人潛能,也注重團體精神,一人走百步,不如百人走一步」。

不過,這位老師在今年3月26日跟學生爆發衝突,事後的處理方式也招來非議,小六生家長表示,當時孩子在操場上體育課時,要拿樂樂棒球練揮打時,被老師動手制止壓制,過程中球棒不小心打到老師,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自己第一時間得知此事後,就要求孩子隔天去學校時要跟老師道歉,當下也發現孩子的左側軀幹和手臂都有瘀傷,沒想到隔天小孩去道歉了,卻接到學務主任打電話告知「警察有到場」,緊接著又再來一通電話說:「孩子已經被送到警察局了」,讓他聽了傻眼,甚至還被依法移送少年法庭。

該名家長後來向民代陳情,議會質詢時連市長盧秀燕也動怒,目前2位當時處理此案的員警被記申誡,派出所所長也被拔官,第一分局昨天也解釋當時執法過程,指出2名制服員警到校後,在該校學務主任陪同下進入校園與當事的老師、學生會談,隨後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繫,並在家長同意下,將師生2人一起帶回派出所了解狀況,老師在派出所表示不提告,「只是希望給學生1個教訓」,最後該生由家長接回返家,「涉案員警進入校園時穿著制服,未依規定著便服或使用偵防車,造成校園騷動,執法程序未盡周延,影響觀感,確有疏失,目前已對2名員警予以申誡處分,而被調動職位的派出所所長,調職為其個人生涯規劃,與本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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