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慘了 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謝宜容慘了 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3
謝宜容慘了 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部霸凌、貪污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前分署長謝宜容,新北地院今(11)日下午3時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裁定謝宜容羈押禁見。可抗告。

新北院表示,經本院訊問被告後,並參酌檢察官所提出之相關事證,認被告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同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侵占公有財物罪、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罪、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以其他非法之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罪、同法條第5項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的犯罪事實指出,謝宜容等人辦理勞動部某分署辦公空間整修工程、視覺設計標案時,對林姓被告負責人的公司為差別待遇,被告林某並於投標時邀其他廠商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以圖利林某的公司得標,透過林某的公司「量身打造」符合被告謝宜容個人偏好風格之辦公空間。另以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後,將禮品挪用為與公務無關之私人公關送禮之用。

新北檢是10日兵分22路無預警搜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並將前分署長謝宜容等23名被告及證人約談到案,晚間移送檢方複訊;檢察官認謝宜容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今天上午6時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下午裁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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