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正衝擊中央財政?行政院曝3問題:明年度總預算恐要重編

立法院院會上周通過財劃法修法三讀,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3)日說,在中央和地方取得共識之前,在野黨強行完成財劃法修法三讀程序,一些正在推動的政策和計畫可能會被迫延期或是就是中斷,另外這次修法內容有很多不確定的地方,包括並沒有設定生效日期,也就是說總統一但公布的話,3天內就會生效,明年度的總預算本身就會受到一定的衝擊,甚至可能需要重新的編列。

李慧芝表示,按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包括社會福利、警政、水利、交通等地方自治事項,應該由地方政府自有財源優先編列預算支應,但各地方政府自籌財源能力不同,中央政府長年以來一直幫忙財政能力比較不足的縣市政府來減輕負擔,透過一般性補助款、各部會的計畫型補助款、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等,都是用來幫助地方強化公托、教育等各面向的社會投資及公共建設。

李慧芝提到,這些年來地方政府他們已經轉為賸餘了,長短期債務已經減少,因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一直告訴大家說,現行的財劃法就是行政院最有把握直行的版本,這些年來都有聽到修正財劃法的聲音,但凝聚共識是需要時間和時程的,這個部分其實行政院一直保持開放的態度,財政部也是持續的跟地方政府做溝通,一直跟各界開會,希望廣納建言。

莊翠雲:倉促修財劃法將影響各級政府財政穩見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財劃法修正攸關國家資源重分配,應審慎規畫爭取最大共識,通盤審視事權劃分、財政情勢與調整機制公平性及合理性,倉促修法改變現有財政秩序,將影響各級政府財政穩見,是另一個分配不均的開始,再次調整將更加困難,財政部先前已經2次會商地方,80多個建議指標,以收斂至3個尚待協商,若能持續進行討論形成共識,對於修法推動將更加合理。

莊翠雲指出,財政部認為垂直分配應該要兼顧各地方政府的財政條件,但這一次的修法沒有考量到這個,同時也沒有考量到事權的劃分,只是從中央大幅的釋出財源,近年中央積極支援地方財政,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來挹注地方的財政。

莊翠雲提到,地方財政從101年短絀589億元,到112年賸餘高達648億元,可以看到地方的財政情勢已經有大幅的改善,114年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支援達到了1兆151億,比103年的5486億成長了85%,修法再增加釋出3753億元,會衝擊到中央的施政能量,那麼影響到整體的經濟發展、社會福利、國防、社會安全等等施政措施。

莊翠雲:修法讓原先有優勢地方更佔優,拉大城鄉差距

莊翠雲指出,再加上這一次的修法第30條規定,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1個年度的預算的編列,這樣的情況讓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大幅的釋出,再加上一般性補助款不得減少的情況下,部分地方政府所獲配的財源會超出歲出所需要,換言之,地方政府完全不需要去自籌財源,只要中央挹注財源就足以,地方政府將不會積極籌措財源,也可能為了消化預算而有支出浮濫,影響財政紀律。

莊翠雲提到,水平分配部分,必須均衡區域發展,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最大功能就是調劑財政、均衡區域發展,各地方工商發展條件、自然環境不同,自籌財源有很大差距,因此需要靠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做調劑,若分配結果讓有財政優勢的地方更具優勢,將扭曲資源分配合理性,造成城鄉差距更大。

莊翠雲說,這次財劃法修法水平分配偏重人口佔45%,營利事業營業額佔30%,合計75%,同時在分配指標上有語意不明,甚至有邏輯性問題,財政部只能在自行假設下做初步試算,認為這樣的分配結果只會擴大城鄉差距,不符合調劑財政的原則。

莊翠雲指出,這一次的修法已經沒有經過充分的討論,在垂直分配的部分,中央大幅增加的釋出財源,將影響中央財政穩健,讓中央在調劑地方財政、推動各項重大建設、社會福利政策的能力,都受到影響,同時對國家長遠發展也是不利的;水平分配部分,修法案沒能落實統籌分配稅款調劑財政盈需、均衡區域發展的立法目的,財政部將會同主計總處一起審視修法的影響。

更多風傳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