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法有大漏洞!未訂定施行日期 全國各級政府遭受強烈衝擊全曝光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中)偕財政部長莊翠雲(左)、主計長陳淑姿,共同召開新版財劃法行政院說明記者會。(攝影/胡智凱)
因應藍白聯手通過財劃法修正案,行政院今(23)日邀集財政部、主計總處召開記者會,指出藍白倉促修法所導致的諸多亂象,並強調會在正式收到立法院函文後,研議發動各種憲法上的救濟程序。
其中最大的亂象在於,藍白本次修法竟漏未制定施行日期,這將導致中央與地方全國各級政府明年度總預算都須重編及重新審議,但一個禮拜後就要迎來新一年度,完全來不及。
修法未訂施行日期,主計總處:各級政府沒辦法因應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抨擊,在野黨沒有經過充分討論,也沒有跟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取得共識跟溝通,就倉促完成了這一次財劃法三讀,所以必須讓國人知道,如此倉促修法會對國家施政造成什麼樣的問題。
李慧芝指出,這次修法內容有很多不確定的地方,包括並沒有設定生效日期,也就是說總統一旦公布的話,根據財劃法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3天內就必須生效施行,這將導致全國各級政府明年度的總預算受到嚴重衝擊,可能甚至需要重新編列。
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也說,財劃法這次有很多修正版本,有的有明訂施行日期,有的沒有,但最後通過的是沒有施行日期的版本,那麼依照財劃法39條規定,應該要從公布日施行,3天內生效,但目前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還有各地方政府的總預算都已經編列完竣,相關配套措施卻付之闕如,各級政府都沒有辦法因應,短期內將造成預算秩序的混亂。
藍白急就章,打亂中央及地方溝通修法
對於財劃法的效力問題,一位在野黨立委私下表示,應該是向後發生效力,也就是明年編列後年總預算時才適用新法,因此不會溯及到已經正在審議的明年度總預算。不過,政院人士則說,如果是這樣解釋的話,在野黨根本不用急著現在三讀財劃法,而應按照行政院長卓榮泰的提議,等明年行政院提出院版草案後再併案審查,並按照通過的版本編列後年總預算。
李慧芝對此表示,其實這些年來政府也聽到了財劃法修正的呼聲,可是凝聚共識是需要時間的,這個部分行政院一直保持開放的態度,財政部也是持續跟地方政府來溝通,但很不幸的在中央地方取得共識之前,在野黨就已經強行完成三讀程序。
財政部長莊翠雲進一步說明,財政部已經分別在8月1日及9月4日邀集22個地方政府開會協商,各方已經針對財政劃分的80多個指標達成共識,目前只剩3個指標還需要協商;待指標協商完畢之後,接著就會來就權重劃分來進行協商,但還未進到此階段,立法院就已經完成三讀,導致許多地方政府對新法表達不滿。
受到影響的中央政府專項計畫。(圖片來源/行政院提供)
新法上路弊大於利,這些項目將被迫延期或中斷
李慧芝指出,根據地方制度法,社福、教育、文化、警政、水利跟交通,這些本來都是地方自治的事項,應該由地方政府的自有財源優先來編列預算來支應,但因為地方政府自行籌措財源的能力不同,所以中央政府透過一般性補助款、計劃性補助款來協助地方強化,但未來這些正在推動的政策和計畫可能會被迫延期或是中斷。
李慧芝也說,中央政府對部份財政能力不足的縣市進行重點挹注,其實這幾年地方政府已經開始轉虧為盈了,這是為什麼之前院長卓榮泰一直告訴大家,現行的財劃法是行政院最有把握執行的版本。財政部長莊翠雲亦表示,中央在修法後大幅釋出財源,不只會影響到中央政府財政穩健,也讓中央在調劑地方財政盈虛,還有推動各項重大建設、社會福利政策的能力都受到影響。
一位財政幕僚透露,表面上地方政府增加了一些統籌分配款,但同時卻減少了中央的調劑跟挹注,最後反而是弊大於利;以台中市為例,儘管未來會新增260多億元統籌分配款,但卻會短少中央補助的一般及計畫型預算高達530多億元,反而倒虧270多億元。
針對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受到影響的政策和計畫,主計總處具體說明,包括國防經費、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興辦社宅專案計畫、捷運建設計畫、鐵路立體化建設計畫、農田水利跨域整合永續發展計畫、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等。
中央與地方同時都受到影響的公共建設計畫。(圖片來源/行政院提供)
李慧芝:待收到正式公文會提出一切可能的憲法救濟
對於各種窒礙難行之處,李慧芝表示,關於憲法上的救濟程序,行政院都在持續研議當中。她並表示,院長卓榮泰也強調過,會用合法的、民主的、合乎憲政的程序來提出救濟,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一切程序都應該要符合民主的程序。
李慧芝也說,目前行政院還未收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正式函文,一旦行政院正式收到之後,就會研擬一切所有憲法上面的權力,提出一切可能的救濟,那麼可能的救濟途徑有很多,行政院都會好好的進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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