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損失逾1萬可提房產稅減免 受災12個月内申報
洛杉磯縣估值官潘杰夫(Jeff Prang)在洛縣野火災情報告會上表示,洛縣估值官辦公室已做好準備,將開始災民財產損失評估,並盡速完成受災戶的房產稅(Property Tax)減免。
潘杰夫表示,初步數字顯示,本次野火已有上萬房產被摧毀或不同程度損壞,災情報告數字仍在上升。根據加州法律,財產、住宅或企業遭損壞或損毀,可能有資格根據加州災難計劃(Misfortune and Calamity),獲得房產稅減免。該計劃允許重新評估受災後的財產價值,從而降低相關稅費。
潘杰夫表示,要符合房產稅降低資格,損壞的財產市場價須超過1萬美元,並且必須本人提出重新估值(Reassessment)申請,而且須在受災12個月內提出,估值官辦公室不會自動給受災戶減免房產稅。
受災戶提交申請後,估值官辦公室將儘快核實損失情況,並確定修復所須費用,然後在損壞之日起,降低該財產的評估價值。在財產修復過程中,或財產所有權變更前,減少的金額將一直有效。
火災仍在繼續,但他表示,受災財產的重新估值,都會儘快處理。他特別強調,洛縣估值辦公室將為受災戶提供免費服務,不需要付費找人幫忙,可直接聯絡lacounty.gov或估值官辦公室213-974-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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