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噴除臭劑又點菸 火燒車釀2傷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許多駕駛會在車內噴灑除臭劑、芳香劑等產品,但若未注意正確使用相關產品,可能引起火燒車意外。日前新化發生一起火燒車事故,駕駛及乘客疑似在車內點菸意外引燃除臭劑,兩人不僅嚴重受傷,轎車也因此焚燬。
消防局火災調查科表示,經調查發現本案起火原因,是因汽車駕駛人及乘客未依產品使用說明進行噴灑車內除臭劑,又於車內點菸材導致爆炸燃燒。所幸車內二人後續自行脫困,經送醫無大礙。火勢順利撲滅未延燒其它車輛及建築物。
經查,引發火燒車的車內,除臭劑成分包括乙醇(酒精)、銀離子抗菌劑、香精及推進劑(丙烷、丁烷)等,其中推進劑及乙醇皆具有高度爆炸燃燒性。
南市消防局提醒,噴灑除臭劑或芳香劑等產品前,應詳閱產品使用說明,並確實依照產品使用說明操作使用。車廂內噴灑、密閉一段時間後,務必完全打開車門車窗通風,讓濃度降低,在噴灑、密閉過程及尚未完成通風前,車廂內嚴禁煙火。
操作使用車內除臭劑,建議將汽車停放在室外陰涼處,且周圍無車輛等可燃物之處所。另也建議購買具有中文標示且有標示警語,並選擇國內有相關服務廠商。